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7月6日 医疗广告审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7-06 17:14: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1/2023-00058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07-06 17:14:12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我委于2023年7月6日收到永德东方医院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3年7月6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临沧牙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口腔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廖斌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菜园社区南塘街30号101室

发布媒体类别:户外

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户外广告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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