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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的通知


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1-10-18 11:1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康单位、驻镇康军警部队:

  当前,新冠变异病毒加速传播,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严惩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现根据边境疫情防控的需要,对不听劝阻,在边境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对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若罔闻、麻木不仁,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以下简称:偷引带人员)的采取“七个一律”惩戒措施。现将措施内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七个一律”措施

  (一)对偷引带人员,一律没收其涉案财物,扣押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许可证,冻结银行账户。

  (二)对偷引带人员个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提拔任用等政审或函询调查时,从严审核,原则上不予通过。

  (三)对偷引带人员为党员、公职人员的,一律开除党籍及公职,并取消所在单位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

  (四)对偷引带人员,一律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偷引带人员通告,在其住所喷涂“偷引带可耻”明显标识,其家人14天内不能与任何人往来,防止疫情传播。

  (五)对偷引带人员,一律从严从快进行判决,数罪并罚。

  (六)对偷引带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暂停边民、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

  (七)对偷引带人员的村(社区)一律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取消“优秀党组织”“文明村寨”“平安村寨”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评优资格。

  二、工作要求

  (一)迅速告知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七个一律”措施的宣传告知工作,各乡(镇)要制作公示公告标识张贴在显眼位置,并将“七个一律”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措施告知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惩戒措施到位。公检法部门要对偷引带违法犯罪行为快查快处,从严从重进行判决,持续高压对偷引带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0883—663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