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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操办婚丧宴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1-03 16:5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自治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防止大规模、高密度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防止出现聚集性疫情,现将临翔、云县、凤庆、永德、双江5县(区)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宴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疫情防控管理

  (一)各县(区)指挥部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宴请活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统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婚丧宴请活动的管理、监督与指导。

  (二)各乡镇(街道)要扛牢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县(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宴请活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宴请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把“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丧事简办速办和绿色文明追思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修订范围。督促举办者签订承诺书,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对举办者及承办婚丧宴请活动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不签订承诺书及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不得批准其举办婚丧宴请活动。

  (四)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举办婚丧宴请活动干都职工(包括在职、临聘和退休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其主动服从宴请活动举办村(社区)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自办婚丧宴请活动者或承办婚丧宴请活动餐饮单位要加强对举办场所、休息区域、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配备体温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安排专人提醒参加人员测体温、扫健康码、戴口罩,并设立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作为临时医学隔离观察点。强化食品安全,注重用餐管理。

  (六)婚丧宴请操办人要熟悉知晓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提前登记报批手续,不大操大办,从严控制邀请人数,减少人员聚集时间;不邀请近期从国外回国隔离期满、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治愈人员及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采取分餐、错位用餐等措施增加人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如参加人员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立即向村(社区)、乡镇(街道)报告。

  二、严格审批流程

  (一)操办人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填报《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批表》(附件1)后,先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再到活动举办点所在村(社区)审核,最后到活动举办点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批表》分别向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备。

  (二)操办人为其他城乡居民的,填报《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批表》(附件2)后,先经活动举办点所在村(社区)审核,再到活动举办点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

  附件: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批表

       2.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批表

  

2021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212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