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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的通告(第2号)


来源: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1-10-14 17:3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1年1月18日,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明确了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六条措施。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县入县人员按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全县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号)执行。在2021年1月28日春运开始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期间,凡是跨省份返县入县的,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区域所在州市返县入县的,本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县入县的,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云南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通过方能入县;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确认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并由居住地村组(社区)开展追踪监测。

  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返乡后不需要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监测,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后在云县境内停留时间不满14天的,按实际在云县境内停留的天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二、以村组(社区)为网格单元严格开展网格内返乡人员排查管控,对不满足返乡入县要求、返乡入县后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严控各类会议、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会议和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报县指挥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方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查验、健康监测、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除必要会议外,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庙会等活动,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

  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加强对农村集市、农村自办酒席、集中宴请、“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的管控。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者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五、全面强化人员流动、聚集场所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全县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景区、景点、电影院、KTV、酒吧、网吧、医疗卫生机构、殡仪馆、教育培训、托幼养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务必严格落实“云南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和日常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告未涉及的内容按第1号通告执行,第1号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0883—889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