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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出我县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来源: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1-10-15 10:2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进一步优化进出云县人员管控措施,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5日起,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瑞丽、临沧市边境等地区,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往来。

  二、自2021年7月5日起,对有瑞丽旅居史入县返县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离瑞放行通知书、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有序放行,并纳入目的地村(社区)网格进行管理,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来自境外的入县返县人员,未持有解除隔离告知书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相关费用自理;若持有14天解除隔离告知书和核酸检测证明的,由目的地村(社区)纳入网格管理,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三、各乡(镇)要重点关注自2021年6月20日起近14日内从德宏州瑞丽市入县返县人员,严格进行排查、登记、管控,对尚未返县人员要告知其返县前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县后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到登记,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已经返县人员,要到村(社区)报到登记,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5日

(信息来源: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0883—889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