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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


来源: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1-10-15 10:35: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期以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迅猛,临沧市边境疫情防控压力巨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剧增,为坚决阻断境外疫情输入,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缉管控境外入县回流人员。对经境外入县未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严格闭环管理,精准管控,严格执行21(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隔离第1、4、7、10、14、16、21天开展7次核酸检测,其中在第1、14天采用鼻咽拭子,两种试剂、两个实验室平行检测,相关费用自理;对所有从指定口岸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医院观察的入县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相应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从严管理途经我县进出边境县人员。对拟通过我县进入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的人员,全面落实严进严出管控措施,须持“云南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持前往目的地接收单位(村〈社区〉、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审核同意,并报目的地县(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行,对未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相关证明且无正当理由欲前往上述边境3县人员,一律进行劝返;对从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离开,拟途经我县或进入我县人员须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属地所在单位(村〈社区〉、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审核后报出发地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具的证明方可通行,对未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相关证明的,一律进行劝返。

  三、从严查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红码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开展4次核酸检测(分别在隔离的第1、4、7、14天),最后一次检测采用鼻咽拭子,两种试剂、两个实验室平行检测阴性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黄码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先集中隔离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

  四、从严排查管控疫情风险人群。对自2021年6月20日以后从瑞丽市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就地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纳入村(社区)网格管控。严格跟踪管理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的经国内其他城市中转入境解除隔离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解除隔离人员、新冠肺炎出院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采用鼻咽拭子,两种试剂、两个实验室平行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相关费用自理。

  五、加强广大群众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提高全民防护意识,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校园、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生产生活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测体温、云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和规范佩戴口罩要求;加强对境外入县返县人员的排查移交,客运站、火车站等人员流动重点场所,在扫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的基础上,做好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工作,实现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测体温、戴口罩、云南健康码、行程卡扫码查验全覆盖、无盲区,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六、从严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对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严格按要求执行惩戒措施,坚决斩断非法出入境链条,杜绝境外疫情输入。

  七、从严惩处违反防疫规定行为。广大群众要积极主动关注疫情态势,减少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非必要往来;近14天内有瑞丽市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服从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鼓励群众举报故意隐瞒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对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侮辱攻击防疫工作人员、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拒不服从安排造成疫情输入扩散、造谣传谣引起群众恐慌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9日

(信息来源: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0883—889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