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来源:    时间:2021-10-16 09:3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渐趋平稳,总体形势持续向好,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就做好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恢复常态化防控原则,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先行调整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双江自治县部分疫情防控政策。

  (一)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

  1.公园、旅游景区景点、宗教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含市县两级体育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村级、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影剧院、酒吧、迪厅、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恢复营业:

  (1)坚持“严控人群聚集、严控营业时间”原则,由属地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结合实际和行业要求,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2)各经营主体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对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接受举报等形式,对各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公开曝光。

  (3)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由主管部门果断进行关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规范组织各类社会活动

  1.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责任,由主办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

  2.严格落实会议及活动审定报备制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地确需举办大型会议及活动(参加人数100人以上),由各地指挥部根据活动风险等级及实时疫情态势进行动态研判,报当地党委政府审定,主办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并报属地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参加人数不足100人的会议及活动,由主办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召开。

  3.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由主办单位提前15日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评估研判;如举办地及其周边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须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婚丧喜宴等各类宴会管控

  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举办的婚丧喜宴活动严格按程序报批;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集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的管控,严格实行分级报批(备)制度。各类宴会活动主办方须严格遵守属地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的婚丧喜宴等各类宴会管控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报批(备)私自举办婚丧喜宴等各类宴会,造成疫情发生、食物中毒等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落实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高铁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药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测预警机制,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点,安排专班专人负责监督指导进入人员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持续强化全市机场、高铁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各交通要道卡点,对进出车辆、人员查验管控,严格落实“逢人必查、逢车必查、逢疑必查”,严格落实所有进出人员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坚持公共场所扫码亮码制度,对在健康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红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不得私自放行和隐瞒查验出的红黄码人员。

  五、严格落实社区网格管理,做好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农村地区流动人员精准管理,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边境地区抵边乡镇、村进一步细化管理网格,优化处置流程,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迅速处置,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六、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前往边境3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边境3县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确需出入边境3县的,需持前往(离开)边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进入(离开)证明,并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七、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保持当前防控政策不变。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