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镇康县辖区人员管控的通告(第17号) |
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1-10-18 10:02:0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镇康县是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陆路输入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高风险县,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边境县(市)管控严防疫情输出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进出镇康县辖区人员的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镇康县辖区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和由本人所在村(社区)、乡(镇)、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方可外出。 二、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外来人员进入镇康县辖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镇康县辖区的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和村(社区)、乡(镇)、单位、企业的接收证明,出入证明相关材料按照原有渠道办理。 三、所有进出镇康县辖区的人员需查验本人身份证、接收证明及有效证件,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扫码后呈现“绿卡”“绿码”方可通行。 此通告于2021年6月24日开始执行。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0883—6634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