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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镇康县辖区人员管控的通告(第17号)


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1-10-18 10:0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是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陆路输入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高风险县,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边境县(市)管控严防疫情输出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进出镇康县辖区人员的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镇康县辖区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和由本人所在村(社区)、乡(镇)、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方可外出。

  二、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外来人员进入镇康县辖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镇康县辖区的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和村(社区)、乡(镇)、单位、企业的接收证明,出入证明相关材料按照原有渠道办理。

  三、所有进出镇康县辖区的人员需查验本人身份证、接收证明及有效证件,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扫码后呈现“绿卡”“绿码”方可通行。

  此通告于2021年6月24日开始执行。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0883—663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