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时间:2022-08-16 01:00: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1/2022-00052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2-08-16 01:00:1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外溢至其他地区。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结合临沧市实际情况,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县(区)在环临卡点,火车站、飞机场、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人员流动量大的景区景点设置核酸采样点,按照“登记信息、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有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提供核酸检测免费“落地检”,免费检测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二、全市所有火车站、飞机场、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检查点、交通要道卡点严格开展入临返临人员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扫码查验,严格排查近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发现异常及时向属地县(区)指挥部报告。

三、凡是有省外旅居史、有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必须提前以电话等方式向入住宾馆酒店、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抵临后一律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开展免费“落地检”的入临返临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进入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游购物店、酒吧、KTV、影(剧)院等涉旅场所的游客,须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涉旅场所应主动引导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允许进入。

五、对有西藏、新疆、海南三亚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严格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居家第2天和第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已在市外完成3天及以上集中隔离的人员,入临后实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对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严格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

七、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如不具备居家条件的,或不按要求落实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限自入临返临当日算起。

八、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除核酸检测“落地检”免费外,其他各类涉疫风险人员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相关费用自理。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6日0时起执行,终止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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