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在建永农基2号大桥安装项目“1·10”T梁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评估报告

时间:2023-05-06 16:08:54    作者:政策法规科   点击数:  
 索 引 号  yjglj/2023-00014  发布机构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5-06 16:08:54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以来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临安办发〔2023〕12号)市安委办督查评估组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组织对沧源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在建永农基2号大桥安装项目“1·10”T梁坠落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督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评估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科室及专家组成。督查评估组认真听取了沧源自治县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照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了细致核实;与事故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及同类企业进行了座谈问询;实地检查了沧源自治县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瑞孟高速公路永农基2号大桥、西永1号大桥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依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督查评估组集体审议并通过了督查评估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2022年1月10日,沧源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在建永农基2号大桥安装项目发生一起T梁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17万元。2022年1月11日,市安委会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01月11日,依法成立沧源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永农基2号大桥安装项目“1·10”T梁坠落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于2022年4月11日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沧政复〔2022〕43号)结案,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同时,于2022年9月2日在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事故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相关人员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1. 刘××,男,云南祥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架桥机手。由沧源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罚款,现罚款已缴纳完毕。该人已经被7项目部清场。

2. 何×,男,云南祥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架桥班组长兼安全员。由沧源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以人民币16990元的行政罚款,现罚款已缴纳完毕。

3. 骆××,男,云南祥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沧源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以人民币39920元的行政罚款,现罚款已缴纳完毕。

4. 王××,男,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瑞孟高速第七项目部安全部部长。由瑞孟高速公路第三总承包部于2022年4月19日对其进行约谈,个人作书面检讨。

5. 王××,男,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瑞孟高速第七项目部经理。2022年4月19日,瑞孟高速公路第三总承包部对其进行约谈,个人作书面检讨。

6. 张××,男,云南公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瑞孟高速第十驻地办高监。2022年4月19日,瑞孟高速公路沧源段现场指挥部对其进行约谈。

(二)事故责任相关单位处理执行情况

1. 云南祥康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由沧源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60万元的罚款,现罚款已缴纳完毕。2022年4月20日第七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云南祥康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劳务队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检讨。约谈会议决定在公司内部企业信用评价中对云南祥康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所占分值扣为0分,云南祥康劳务分包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信用评价为B级(B级表示合格,低于B级清退出库,不得在公建公司范围承揽工程),并督促该公司及时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有关责任人员及该单位行政处罚罚款已于4月20日缴清。

2. 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2022年4月19日,瑞孟高速公路第三总承包部对其进行约谈。

3. 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三总承包部,2022年4月28日,沧源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瑞孟高速公路第三总承包部进行警示约谈。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沧源自治县

一是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2022年2月以来,县委召开4次常委会,县政府召开6次常务会议和3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书记唐兴平2次率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县人民政府原县长周平4次率队,现任县长戈正旗2次率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县安委会召开专题现场督导会2次,联席会议4次。制定完善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县政府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深刻汲取“1·10”T 梁坠落事故惨痛教训。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于2022年4月28日分批次对县交通运输局、勐省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岩帅镇人民政府、单甲乡人民政府、瑞孟高速第三总承包部和第四总承包部进行了集体警示约谈。三是对辖区内、主管行业内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2022年度累计成立督导检查组85个,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督查280余次,督导检查企业1400户(次),排查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8000条,整改7500条,整改率93%;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5条并完成整改15条,警示约谈企业10户,易发关闭矿山16座,行政处罚企业5户(次),处罚罚款107.68万元。

(二)云南祥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

一是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和劳务队全体一线作业人员就“1·10”事故进行专题警示教育7场次,受教育319人次;2022年5月初,组织全线员工开展“5·08”、“5·09”两起事故警示教育7场,警示教育432人;组织全项目机驾人员开展云临高速“6·14”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警示教育142人。开展针对高处作业、焊工、电工、起重吊装及机械、车辆驾驶员四个特种作业工种和机驾人员的持证检查,共排查筛选1608人,发现违规从事特种作业21人,发出清退或调岗整改通知2份;排查机械、车辆驾驶员58人,未发现持证与所驾车型、设备不符情况,并于2022年9月28日邀请沧源交警大队勐省中队交警到工地对合作单位49名机驾人员驾驶员安全专题培训。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每月开展1次定期综合检查,常态开展临时用电、特种设备、场站、驻地、桥梁、专项施工方案执行、特殊时段、重要节假日前等专项检查,2022年共计开展隐患排查101次,排查出一般隐患434项,整改434项。项目部共建立安全管理制度50项,每季度开展一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2022年共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4次,检查发现问题5项,已全部整改闭合。第七项目部2022年与劳务合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份,与项目部岗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1份,督促劳务合作单位向下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40余份,涉及1600余人。开工至今,项目部累计投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304.81万元,其中用于改善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危险作业环节风险防范能力,发放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专项资金共计797.61万元,占总投入金额61.13%。(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投入金额154.87万元;隧道综合施工管理系统151.72万元,三平台一梯笼〈系梁、盖梁操作平台、圆柱墩操作平台、桥面系施工专用挂笼〉193.15万元;安全护栏、湿接缝网片、围挡等物资297.87元)。2022年共计开展应急救援演练3次,分别针对地震应急疏散、消防安全、雨季汛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共计190余名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参加。二是要对项目施工区域内所有员工进行再培训、再教育。2022年,第七项目部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合作单位管理人员开展各类安全培训23场,827人次;一线作业人员各类安全培训90场3089人次,邀请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到现场开展专题培训2场213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承诺40次976人次。组织宣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务院安全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各类法规和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次,参训230余人次。2022年6月1日至6月2日,邀请云南云岭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讲师到工地,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又名“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安全培训),共组织2场次,参培210余人,投入经费4万元。2022年组织劳务合作队伍管理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大漾云“3·26”警示教育等各类培训7次,参训人员人220人次。三是针对各岗位、各工种存在风险隐患再排查,进行风险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第七项目部开展总体风险评估3份,专项风险评估16份;编制风险辨识手册15份、风险管控清单15份,共计辨识风险890个,其中较大及以上风险9个,对各项较大及以上风险均落实了管控措施及管控责任人,建立了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对入场的员工进行风险告知,发出风险告知书97份,告知人数618余人。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累计83次,累计交底人数1715人,其中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68次,累计1464人次,四是开展对一线工人安全知识考核。第七项目部推行岗前健康体检与考核培训“双合格”制度,既培训考核合格及岗前健康合格,两项均合格方准许上岗。建成安全教育培训专用教室一个,培训室配备桌椅、纸笔,自2022年至今考核合格1653人。岗前体检中对于血压偏高、身体状况不良的,要求相关队伍对人员进行劝退、调岗或重新组织体检,发出《用工管理提示函》11份。五是加大对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入场资质审查,严把准入条件。第七项目部在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中注明了作业许可范围,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组织特种作业培训2批,第一批于2023年2月24日在昆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共计24人(电工6人,焊工9人,高处作业9人)。第二批次30人目前已完成高处作业培训3人,特种设备操作11人(起重机司机9人、压力容器2人),总投入培训经费10.28万元。六是强化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巡视和旁站监管力量。第七项目部2022年与劳务合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份,督促劳务合作单位向下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40余份。经项目部排查:与项目部签订合同的劳务单位共13家,排查劳务合同包16个,未发现资质与承揽工程不符,中标与施工单位不一致等情况;所有进场人员均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备案至项目部综合办,进场工人的工资由总包部代发,无层层分包、转包情况。2022年对合作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约谈6次,对劳务合作单位管理人员个人进行安全违规处理8人次,处理金额0.62万元。2022年共对合作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违约处理91次,处罚金额26.405万元,同比2021年(违约处理30次12.575万元)分别上涨303%及209.98%。第七项目部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设立“安全吹哨岗”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累计配备上岗“安全吹哨人”91人。对现场安全吹哨人履职情况,在岗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脱岗或履职不到位的按制度进行处理,2022年对安全吹哨人在岗不履职,脱岗等情况累计处理9次,处理金额1.79万元。投入3.8万元在重要道口,梁板吊装点、场站等部位设置监控摄像头12个,全天候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七是加强技术变更的请示报告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设计变更方面,由总工负责,凡现场实际情况导致原设计不能保障施工安全或后期运营安全的,及时向指挥部、监理、总包及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2022年累计进行设计变更234项,其中桥梁工程54项,设计变更后的工程技术参数和安全措施的由现场技术人员及时交底到作业工人。桥梁施工、隧道二衬防水板施工、路堑边坡刻槽、钢筋安装、模板安装、不良地质人工挖孔桩作业等涉及高处作业安全带无固定系挂点的作业中,强制推行防坠器使用,2022年采购并投入使用各规格防坠器共264个,投入金额9.465万元。八是加大对“三违”行为的处罚力度。修订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中制度》中的隐患治理奖励及违约处理机制,明确了关于“三违”行为的违约处理要求。并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共进行“三违”类违规处理33次,处罚金额3.875万元,相较2021年(11次/10350元)同期增加约3倍。

(三)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三总承包部、云南瑞孟高速公路现场指挥部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快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落实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总包部: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与各项目部、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科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9份和55份。指挥部:2022年与各参建单位、各部门、部门层级和各岗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之人数91份,督促各参建单位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8573份。2022年4月,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修编完善。2022年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修编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制定了《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50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风险月地调预警工作,召开月调度预警会议。制定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中预防”工作机制》文件。

二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管理,制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第三总承包部:编制了应急预案(其中包括1个总体应急预案和14个专项应急预案,17个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开展了消防应急疏散、地震应急救援等演练3次,参加人数102人次。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对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6场,共计134人次。

2.瑞孟高速公路指挥部:2022年5月23日,组织开展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12月29日组织开展了《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培训。2022年度共开展安全生产培训14场1919人次,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85场/9356人次,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098场/43054人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13场/12819人次,制作发放安全宣传物资15163件。制定《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含1个综合应急预案,14个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和对应现场处置方案,6个非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和向属地应急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备案。开展应急演练6场,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应急演练58场,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培训45场/2308人次。

三是再组织一次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和培训会并常态化开展,层层传导压力,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推动。

1.第三总承包部:2022年级2023年复工复产期间,累计开展节后复工生产教育及“1·10”事故警示教育13场,参与1791人次。

2.指挥部:制定了《2023年春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同时开展了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指挥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监理、试验监测、施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部门、工程部门全体人员共448人次。

四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要联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常态化落实,对项目区域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含拌合站、渣土拉运车辆等)安全状态及操作人员违法违规上岗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

1.第三总承包部:2023年4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检查隧道15个,桥梁11座,职民工驻地4个,钢筋加工厂7个,与支持6个,拌合站2个,查出隐患15条,整改15条。截至2023年3月5日,累计排查出隐患1197条,治理1197条。

2.指挥部:2022年共查出安全隐患765条,整改765条,整改率100%,并对其中397条进行了违规违约处罚。2023年2月6日-18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排查出隐患40条。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该起事故已结案一年多,但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未按规定组织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二是事故涉及企业未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安委办备案及抄送县交通运输局。三是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仍有薄弱点。四是瑞孟高速公路地质条件复杂,桥隧比高,工期紧,施工难度大,安全防控压力大,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五是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技术力量不强。

  (二)工作建议。督查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 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抓整改、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二是认真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要求,在每起事故结案后1年内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确保事故追责问责、行政处罚、整改措施等落实到位,让事故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三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管理工作,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事故督查评估组综合评估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督查评估组认为: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沧源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在建永农基2号大桥安装项目“1·10”T梁坠落事故调查的结案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及个人责任追究,狠抓防范措施整改落实。通过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有效防止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达到了用事故教训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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