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2-01-12 17:06: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yjglj/2023-00046  发布机构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1-12 17:06: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2021-01

案件

名称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被处

罚人

所在单位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评价资质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案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罚款

违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之规定。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九条“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2021年10月27日,罚款人民币壹万圆(10000元)已缴至指定银行。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2021-02

案件

名称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被处

罚人

所在单位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评价资质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案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陈某

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罚款

违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之规定。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九条“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有关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2021年10月27日,罚款人民币壹万圆(10000元)已缴至指定银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2021-03

案件

名称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被处

罚人

所在单位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评价资质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案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刘某某

云南岩科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罚款

违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之规定。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九条“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有关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2021年10月27日,罚款人民币柒仟圆(7000元)已缴至指定银行。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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