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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通知(2023年2月28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3 10:25: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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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知人

云南云智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32号

通知事由和事项

张璠、吴梦、魏正宇、李有娟、毕建南、向正明、段绍华诉云南云智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依法受理,本案定于2023330下午 15时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参加,若缺席出庭,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应到时间

2023330  下午 15时 00分

应到地点

临沧市仲裁院仲裁庭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6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

发送时间

2023228

附注


注: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3、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发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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