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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公示


来源: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时间:2019-09-27 17:3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19〕107号),已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5869.38万元,现将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下达8县(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4160万元。各县(区)紧紧围绕县级脱贫攻坚规划,精准投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已脱贫摘帽县的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二、下达驻8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工作经费240万元。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2017〕21号), 市财政每年安排每个督查巡查组工作经费30万元,划拨到市扶贫办专项账户。工作经费实行报账制,督查巡查组每月到市联席办审核相关单据后报账。

  三、下达2017-2018年按期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村奖励资金1314万元。根据临发〔2016〕9号文件精神,对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村,市级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重点奖励村组干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产业发展致富带头人。2017年-2018年脱贫退出的453个贫困村中,45个贫困村已于2016年分别预安排奖励资金1万元,抵扣已预拨部分,应兑付奖励资金1314万元。

  四、下达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5.38万元。其中:(一)脱贫攻坚宣传经费31.38万元;(二)联系、服务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经费40万元;(三)市扶贫办、市“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经费20万元;(四)市级迎接国家、省对脱贫摘帽县抽查、巡查保障工作经费24万元;(五)2019年“10.17”扶贫日宣传、表彰等系列活动经费支出40万元。

  附件: 2019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分配表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临沧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2147862

  临沧市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2164479

  通讯地址:临沧市世纪路350号4023室

  电子邮箱:lcfpbzhk@163.com

附件

2019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分配表

县(区)

总计

脱贫攻坚专项资金

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工作经费

2017-2018年按期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奖励资金(部分村已预拨资金1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宣传、定点扶贫工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脱贫攻坚督导、迎检工作、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支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  计

5869.38

4160

240

453

1314

155.38

市扶贫办

395.38

240

155.38

临翔区

447

320

45

127

云  县

425

320

35

105

凤庆县

742

320

143

422

永德县

2213

2000

73

213

镇康县

393

300

33

93

耿马自治县

413

300

39

113

沧源自治县

470

300

60

170

双江自治县

371

300

25

71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