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
根据市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安排,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从2017年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中安排下达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经费100万元给你单位,专项用于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等工作。此款列入2017年度“2130502-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以及《临沧市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临联发〔2017〕26号)规定使用管理资金,专款专用,节约开支。
临沧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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