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科室(中心):
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91号)的通知,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照通知中《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统计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法治统,认真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民主监督,促进经济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凡宜于公开的政务,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实行政务公开,使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方法、功能、作用。
(二)临沧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三)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对违犯统计法律、法规的查处情况。
(四)进行统计调查的原则、方法,报送统计资料的有关规定。
(五)办理统计管理登记的范围、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及核实有关登记事项。
(六)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网址。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公开形式
(一)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对外公开服务。在局内、外网上开设“临沧市统计政务公开”栏目,设立政务公开栏。
(二)利用微信、QQ、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统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介绍。
(三)通过各种形式将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不定期地公开普法、执法办案结果。
(四)开设统计法律、法规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解答、处理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
四、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统计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力争达到《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91号)的通知要求。具体方法措施是:
(一)做好动员,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91号)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明确实行政务公开的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的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三)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在局办公楼公示临沧市每月数据监测情况,及时更新临沧市统计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渠道公布有关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和大型普查工作情况,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统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介绍。完善统计资料查询制度。
五、监督措施
- 明确职责范围,做到责任到人。党组书记、局长何国贵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副局长徐立红同志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工作到位。
(二)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服务规范。本局各科室、队、中心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以科学、规范、严格的约束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从实际出发,加大督导和查处力度。加强统计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凡有举报、投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反馈查处的情况。
六、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成立临沧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何国贵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徐立红、张亚鹏、沙莉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普查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李江潮同志兼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协调。
附:一、临沧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国贵 局长
副组长:徐立红 副局长
张亚鹏 副局长
沙 莉 副局长
成 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
二、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李江潮
成 员:王瀞影 尹昌红 张胜 高如萍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临沧市统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