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沧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3-04 11:27:00   点击率: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0日)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2008〕60号)、《云南省信息产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08年第三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云信产办发〔2008〕218号)、《云南省信息产业办公室 云南省监察厅关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信产办发〔2008〕222号)要求,结合2008年度临沧市8县(区)和48个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情况,现编制临沧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四项制度上网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域名:www.lincang.gov.cn)和“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域名:http://lc.xxgk.yn.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沧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南屏西路101号,邮编:677000,电话:0883—2143206,电子信箱:lcsxxgk@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临沧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临沧市政府建设“学习型、法治型、责任型、诚信型、服务型、廉政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信息产业办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不断扩展,在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公开保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和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明显实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和信息公开的法规,是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临沧市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细致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临沧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2月26日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42号),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军任组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代猛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档案局、保密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临沧日报社、信息产业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县(区)和市直48个部门结合实际,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2月28日和3月5日分别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39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5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形成了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信息产业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监察局、保密局、法制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落实工作经费,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条例》,深入贯彻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自《条例》实施以来,临沧市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为购置设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3.认真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工作于2008年5月1日前全面开展,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市、县、乡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为进一步提高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和培训。

  (1)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8县(区)、市直各部门的76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用和维护,信息公开网站开通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交互系统的专题业务培训。

  (2)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省信息产业办汇报,并在省信息产业办关心支持下,专门为临沧市召开了一次省、市、县(区)的视频研讨会议,由省网管中心专题对政府信息网站的建设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培训,对解决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技术问题给予有力的帮助。

  (3)市信息产业办通过短期顶岗培训的方式,分三批抽调21人次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专题技术培训,强化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保障能力。

  (4)选派8人参加了3月9日至12日在昆明举办的全省学习《条例》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办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组织对《条例》进行学习培训,征订教材4862余册,市级组织了160人的骨干业务培训,在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和管理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培训,分别于4月29日、5月12日组织了市、县两级统一考试,15000余名公务员参加了考试。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积极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分类。根据《条例》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3种属性, 8县(区)、48个市直部门行政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遵循依法、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在发文时同步确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对所辖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和公开。

  2.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08年,按照《条例》的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全省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将编制《指南》和《目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梳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拥有的各类信息,编制了以市政府组成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内容的《指南》和《目录》,并按照相关规定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和《临沧日报》等相关媒体上公示。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对市级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进行了梳理,并形成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名录,名录包含了除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外的所有政府部门,以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孟定片区管委会等48个单位。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48个部门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省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及时编制了全市统一的《指南》和《目录》范本印发各级各部门参照执行。4月21日至27日,及时开展了对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的专项督查工作,8县(区)、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要求,高度重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基本完成了《指南》、《目录》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8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局、林业局等24个部门在3月31日前,按时完成了《指南》、《目录》的编制、备案和公示;市经委、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环保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外事办、茶办创新办、移民局、孟定片区管委会、水利局、公安局、民宗局、地震局、计生委、商务局、广电局、市志办、交警支队等24个部门通过督查及指导完成了《指南》、《目录》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并均已按要求发布在网站上。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分散在发改、财政、人事、统计、民政等部门中,为保证这些信息按《条例》要求及时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早安排部署,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信息梳理汇总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08〕42号),明确了责任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和时限。目前,市政府办、农业局、统计局、外办等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信息的梳理和汇总工作。

  3.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由信息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和政府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1)市信息产业办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定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在8县(区)、48个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负责编制《指南》和《目录》;组织和协调电子政务平台、政府网站建设,为各县(区)、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2)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3)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4)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6)市广播电视局和临沧日报社负责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宣传,并充分发挥临沧电视台、临沧市广播电台、临沧日报的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作用,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明确市档案馆、图书馆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4.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市信息产业办牵头,市监察局、市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明确8县(区)政府和48个市直部门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由市保密局牵头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逐步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各自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财政预算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四项制度、行政执法项目、政府常务会、领导讲话、重大建设项目等16个子栏目。同时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各类相关的设立、变更、城建、房产、国税、地税、土地、环保、劳动、社保、低保、婚姻、生育、人事、考试、教育、培训、水电、燃气、住房、社区、医疗、保健等信息。8县(区)政府、48个市直部门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以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突出显现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地位,市、县(区)积极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做好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全市共建设开通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483个,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基础建设工作。

  2.充分利用政府公报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完成框架搭建工作,将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与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链接,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和信息发布交互系统,添加了相应的版块和相关链接,目前正在完善网站功能和发布政府信息。市政府、8县(区)政府、48个市直部门通过《临沧日报》、《政府政情通报》等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并在公共发放点向公众发放。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重点宣传,在《临沧日报》等市内报刊及时发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动态,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专栏,对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公示,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在临沧市、县(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将重要的政府信息,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工程公开。主动履行公开义务,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3.充分利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公开政府信息。8县(区)政府、48个市直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大型活动,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和再就业招聘大会、科技局的科技活动周,地税、国税的税法宣传月、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活动等,活动主体单位纷纷抓住契机,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并取得良好效果。

  4.充分利用市档案馆、图书馆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2003年,我市在市档案局成立了临沧市现行公开文件查阅管理中心。据统计,市档案局目前共收集不涉秘文件3000余份,实现了公文目录的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并认真遵行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市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64条(相关数据见附件1),具体内容如下:

  (一)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含财政预算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四项制度、行政执法项目、政府常务会、领导讲话、重大建设项目等。

  (二)各县(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含政府组成情况、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执法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

  (三)市政府48个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含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业务及其他类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相关数据见附件2)。其中,市政府收到1件,市人事局收到2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1.市政府于2008年5月28日收悉《临沧市沧源县勐董镇龙乃村一组盛久钢要求公开关于此名×××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市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于5月30日以《临沧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临信办公复〔2008〕1号)及时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

  2.市人事局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工资福利退休待遇、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等,其中以工资福利、公务员录用等方面居多,2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相关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

  (三)全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08年,全市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件。

  五、四项制度上网情况

  全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实施四项制度密切结合起来,及时通过网上发布四项制度相应承诺书、承诺事项及通报四项制度实施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认真开展,在编制和梳理《指南》和《目录》过程中,个别市直部门和县(区)没有按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档,部分报送的材料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整性不是很强。个别单位和县(区)认识不足,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没有制定相关制度,虽确定机构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基本是兼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要对本单位的行政事项有较全面的了解,又要求掌握信息公开必要的信息技术,而培养出从事此项工作的复合型工作人员难度比较大。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和经常性开支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工作深入开展难度大。

  在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实施《条例》的基础性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展开,部分县(区)已基本完成任务。当前,各县(区)一方面要抓紧县政府层面信息的补充与完善,另一方面要继续组织、指导、督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对各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由近及远地不断加以完善和规范。要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保障。要加快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载体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积极探索面向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本次《目录》编制完毕后,应当进行包括当地保密部门在内的多个单位集中会审,对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对今后日常补充和更新的信息,需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审查发布。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办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奖优罚劣,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切实抓好平台建设。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市、县(区)分别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这一平台既是一个独立运行的平台,又和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紧密相连,实现信息发布、全文检索和信息流转,能较好地实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五)认真开展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完成后,要立即着手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物业、环卫、邮政、交通运输、社保、医保、金融、保险、烟草、广播电视等行业是事务公开的重点,切实抓好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工作。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试行)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7564

其中:1.政府公报

373

2.政府网站

7699

3.新闻发布会

74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39418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网站未设置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网站未设置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2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2

2.网上申请数

5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

4.传真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2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总数

0

3.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量

0

  其中: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0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0

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0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的数量

0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0

        3.判决变更的数量

0

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案数量

0

其中:1.信访总数

0

 2.举报总数

0

4.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额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印(纸张)费

0

        4.其它收费

0

减免费用总额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印(纸张)费

0

        4.其它收费

0

5、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51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27

2.兼职人员数

8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

万元

204.6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万元

2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