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金融宣传 >> 正文

防范解债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6 09:39:3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各类解债机构,以债权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为基础,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由解债机构收取服务费、保证金进行投资盈利,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解债的套路一般有三种,债务代还、第三方担保财务兑现、易货解债模式。债务代还,即债务人或债权人通过支付解债机构服务费或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债务转移至解债机构,由解债机构化解债务。第三方担保财务兑现,即用中间商品兑换进行抵债。易货解债模式,即用货物抵消债务。

以解债为名的非法集资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等旗号。所谓解债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清收、债务代偿。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实质性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二是承诺高额回报。宣扬低风险、高收益,声称缴纳解债金额20%至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三是大肆宣传造势。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等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为提醒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提示如下:

注意防范假借解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防范不法分子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或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使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甚至“投资入股”。

从事金融业务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解债机构未曾获得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其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现风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坚持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公众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诱惑,不向所谓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

如发现解债类非法集资违法线索,请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临沧市处非办电话:0883-2131161

  


临沧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