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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八个聚焦”解医保领域民生难题显成效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1-07-28 10:44:00   点击率:

  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契机,临沧市把为民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结合人民群众医保领域痛点、堵点问题,立足实际,深入分析,专题研讨,梳理出8项医保领域民生难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21条,扎实推进解决医保领域民生难题并取得一定实效。

  聚焦特殊人群参保困难的问题,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医疗救助资金,做到应助尽助。截至6月底,共向省级争取医疗救助资金14897万元,为资助参保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摸清底数,资助参保。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全市共有特殊人群581942人,其中已脱贫人口368914人,严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截至6月底,共资助参保7.32万人,资助资金达719.88万元。

  聚焦群众外出就医不方便的问题,持续推动便民惠民服务。一是积极配合省异地就医跨省联网结算平台建设,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方便群众就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62家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其中186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西南五省片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拟继续纳入开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药服务机构198家。二是简化转诊和“异地安置”备案程序。结合“一次性”办结工作改革,将转诊转院权限下放到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三个一批”(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政策,采取电话、网络、设立专门窗口、纳入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备案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群众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截至6月底,累计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12935人,其中:省内异地安置备案5867人,跨省异地备案7068人,跨省自助备案240人次。三是扎实推进直接结算工作,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垫付压力。截至6月底,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累计10.8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8484.73万元,其中,市外人员到临沧就医直接结算3.89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611.2万元;临沧人员到市外、省外就医直接结算6.98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6873.53万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79人次,结算医疗费用5.72万元。

  聚焦群众“看病贵”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药品耗材集采使用政策。一是积极组织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共组织参与七批次国家(区域)药品带量采购,累计节约医药成本和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14392.17万元。二是组织参加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际、曲靖高值耗材联盟采购。临沧市共有5家医疗机构参加国家冠脉支架集采,涉及冠脉支架1162个,预计节约采购资金1430万元,通过集采,临沧市冠脉支架告别“万元时代”进入“百元时代”。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考核复核工作。组织对110个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23家实际发生药品配送业务的药品配送企业开展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考核复核,确认97个医疗机构、21家配送企业为合格等次,13个医疗机构、2家配送企业为基本合格等次,进一步提升了考核结果公信力,部门联动、合力攻坚作用初显,对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和患者用药需求,推进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逐步解决药品价格虚高,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等问题导向起到明显促进作用。

  聚焦医保基金安全问题,守好群众看病“救命钱”。一是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营造人人参与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和专项行动月活动,到市中医院、市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宣讲,并发放粘贴宣传海报6000余份,宣传折页36000余份,《条例》知识问答手册5000余本,播放宣传视频1200余次,轮播、悬挂宣传标语500余条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1600余人次。二是强化监管,开展“三假”及医疗乱象整治,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行为。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服务机构911家,处理302家,追回医保基金435.75万元,行政罚款5.05万元,处理参保人违规13例追回基金10.12万元。三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基金监管震慑作用。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按季整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目前主动曝光典型案例9例。

  聚焦群众使用国家谈判药品门诊开药难、负担重的问题,落实落地谈判药品相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强化宣传和政策落地情况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谈判药品政策落地,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有针对性提高谈判药品门诊备药数量,让群众在门诊开得到药。截至2021年6月,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谈判药品医保共报销104042人次,总费用6369.14万元,报销金额4364.72万元,报销比例68.53%。

  聚焦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落实难问题,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一是医保、税务部门联合印发《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及时转发省级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保障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至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狠抓经办落实和宣传工作,优化服务,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医保缴费与待遇享受一一对应,医保管理精准到人,切实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聚焦全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构建免疫屏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迅速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医保、财政、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疫苗及接种费用及时、足额结算。截至目前,临沧市按时足额上解省级财政疫苗专项资金23263.36万元,向接种机构支付新冠肺炎疫苗180.5404万剂次接种费用1444.32万元,确保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聚焦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问题,打通门诊用药“最后一公里”。医保、卫健部门联合印发《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11月以来,“两病”待遇享受人次达66.16万人次,待遇支出4946.70万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开展落地情况监测。监督指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贯彻执行2020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确保全面落实。督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用药采购配送,做好患者用药舆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