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批而未供土地整治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有关对策建议


来源:    作者: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范绍杰   时间:2022-08-13 09:57:5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基本情况

近年来,临沧市土地供应问题矛盾凸显:一方面,各县(区)纷纷反映土地报批难,一些项目无法落地;另一方面,却有大量历史报批的土地资源存在“批而未供”或“土地闲置”情况,长期处于未开发利用的状态。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显示,今年初,2009年至2018年获批的未供土地共有8171.0137亩,闲置土地有103宗,闲置面积2012.32亩。截至2022年8月10日,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用地599.1615亩,处置闲置用地15宗,面积419.85亩。

二、临沧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成因

(一)城市发展布局调整,一些建设项目在用途、选址等方面发生了变化,最开始确定的建设项目流失,造成了土地报批后无供地项目。

(二)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供地主体不清,由于项目资金短缺或项目主体未确定,部分城市道路、绿化、广场等用地未完成供地手续。

(三)地方对土地供地计划重视不够,未对企业用地需求进行合理控制,土地供应量过大,与项目企业实际用地需求不符,同时对企业用地未进行合理规划管制,产生了一些难以供地的零星地块,进而产生了批而未供土地。

(四)市场行业经济萧条不景气,企业自身资金周转不足的情况下,企业不完善办理供地手续,导致了闲置土地的产生。

(五)征地拆迁难,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土地价格日益上涨,补偿标准的调整相对于土地价格的变化存在严重滞后性,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的期望与实际补偿标准差距较大,加之历史遗留的征地拆迁纠纷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配合征地拆迁的意愿低。

三、做法及成效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采取“动态更新”“一线推进”等举措,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处置进度。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按照“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思路,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上图建库、挂图作战,以主要领导为总调度,分管领导为带头人,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专项工作组,逐县(区)开展实地踏勘,逐项目进行研究分析,逐宗土地落实消化处置责任主体。

(二)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将建设用地存量处置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严把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关。重点关注城乡空间格局优化发展问题,形成完整的项目区统筹安排,引导项目规范使用土地,在破解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瓶颈的同时遏制新增建设用地向存量建设用地转化,从源头上遏制存量建设用地的产生。

四、对策和建议

(一)构建效能机制。进一步构建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共同责任机制,推进处置工作常态化。

(二)搭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联合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用地预审,严格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审查。对处置完成的地块,及时完成数据入库和上图工作。

(三)完善监管机制。构建联合监管机制,纵向上从项目备案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覆盖,横向上从用地、规划、建设、环保和质量安全等全领域涉及,有效杜绝土地资源利用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