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FQ-2022-06 |
宗地总面积: |
1401.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庆县新华乡沙冒村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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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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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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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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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1401.11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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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1922BA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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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五通一平 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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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6.2008万元 |
加价幅度: |
1.4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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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临沧端口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临沧端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庆宇
联系电话:0883-4215128
开户单位:凤庆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庆县支行
银行帐号:24179701040002675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