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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本级忙角片区公租房第十七批报名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11 09:54:51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现将申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二)在城镇有稳定职业6个月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二、报名条件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收入条件:1.公共租赁住房:单身人士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000元。2.廉租住房:城镇低保户、城镇低保边缘户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者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家庭(人员)。

(二)申请人住房条件:1.申请人在临翔区范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等)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3.申请人在临翔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三、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携待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临沧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盖有公章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非临翔区户口需提交居住证、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

(四)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内未婚声明;

2.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复印件;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注销证明复印件;

3.已婚人士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五)收入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个体工商户提供在临翔区1年以上营业执照);

(六)社保缴纳凭证(需提供主申请人在临翔区6个月以上的参保凭证);

(七)车辆拥有情况证明(有车辆的提供行车证复印件及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1份,摩托车除外);

(八)住房保障证明(仅临翔区户籍以外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查询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领表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09月15日(申请表共100份,领完截止)。联系电话:0883-2123320。

(二)报名交表时间:2023年09月20日下午18:00截止,逾期则申请书无效。

(三)报名地点:临沧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新安路698附40号)。

注意事项:鉴于临沧市本级忙角片区公租房现无房源,本次报名完成后进入轮候等待分配房源。本次报名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平、公正,本次报名采取现场领表先报先得总表领完截止的报名原则。具体流程如下:1.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临沧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盖有公章的申请书(注:自行复印及未加盖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申请书一律无效;非领表人作为主申请人则申请书无效)。2.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并到有关单位审核及加盖表格内所涉及的各单位公章。3.填写完整并审核加盖完各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临沧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审核。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给予现场登记确定报名序号,配租房源按照报名序号依次分配。5.因清退房源时间不确定,为避免在轮候期间申请人资格发生变动,轮候期超过6个月的需对轮候分配到房源的申请人再次做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即可分配房源。


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