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8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的通知 临建发〔2018〕47号

时间:2018-11-29 14:54: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20-095033-567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11-29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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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边合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已明确,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2018年底前要完成分配92%以上,2015年及以前年度未建成公租房项目到2018年底前必须基本建成,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为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对临沧市2018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分配考核任务,现将公租房分配入住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区)、工业园区及边合区(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入住工作,把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考核任务作为全年工作重点,3月底前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千方百计加快分配入住步伐,市级将把公租房项目扫尾及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

  二、想方设法加快逾期三年未交付使用续建公租房的竣工及交付使用进度,利用好公租房配套设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先租后售资金以及配套商业设施出售资金,确保2015年及以前年度开工未建成的公租房项目到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配套设施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三、认真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试点方案文件的通知》(临政办〔2016〕147号),进一步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完善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将更多住房需求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完善当地租赁补贴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通过实物配租、货币化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中低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租赁补贴发放任务。继续采取扩大宣传、降标扩面、集中配租、降低租金和盘活公租房等措施,加快公租房分配,

  四、以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退出常态化管理机制。用好公租房分配管理运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

  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要相对固定,并做到情况熟悉,上报数据准确,每月20日之前将《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分配入住台账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月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适时对全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统计人员要主动熟悉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在2018年10月底前将信息系统中明确的往年和2018年所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数据录入系统并认真校核,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附件:临沧市2018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分配任务分解表

3.16附件.临沧市2018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分配任务分解表.xls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2日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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