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联发〔2022〕11号
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为顺利推进我市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将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重点支持临翔主城区以及其它县较为成熟的项目,全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7686户,其中:下达临翔区4588户、云县227户、凤庆县800户、永德县350户、镇康县600户、耿马自治县300户、沧源自治县421户、双江自治县400户。纳入2022年计划任务的项目6月底前要完成立项、用地等所有报批手续,确保2022年6月底前60%项目实现开工、10月底前所有项目100%开工。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可在2022年内开工的项目。全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5500套(间),其中:下达临沧工业园区507套(间)、临翔区1800套(间)、永德县1161套(间)、镇康县800套(间)、耿马自治县700套(间)、沧源自治县532套(间)。纳入2022年计划任务的项目6月底前要完成立项、用地等所有报批手续,确保2022年6月底前60%项目实现开工、10月底前所有项目100%开工。
(三)公租房租赁补贴。全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划任务2925户,其中:下达临翔区1100户、云县500户、凤庆县150户、永德县200户、镇康县230户、耿马自治县300户、沧源自治县392户、双江自治县53户。纳入2022年计划任务的要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核发。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直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平衡预算。要加快预算执行,当年度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执行进度不得低于95%。对资金支付缓慢,滞留资金较多的地方,将扣减下一年度的补助资金和计划指标。
(二)加快项目审批。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贯彻执行“绿色通道”相关政策,采取“容缺受理”“四函代四证”、限时办结、并联审批、集中办公等办法,进一步整合、简化审批流程,统筹开展、并行推进棚改项目选址、规划和用地报批等工作,依法及时完成用地审批,保障项目建设。
(三)落实绩效目标。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绩效跟踪监控和资料收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实施水平达到预期目标。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做好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力争早日竣工。
(四)完善工作机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县区要抓紧出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的具体办法(方案),尽快建立政府统筹、有关部门负责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加快项目认定书发放工作进度,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各类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五)统筹项目实施。在扎实推进2022年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应保尽保”“应改尽改”要求,统筹谋划好““十四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将今后3年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纳入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项目库,着力提高项目成熟度,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六)按时报送材料。下达的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要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制定改造方案,项目清单于2022年4月30日前同项目进展情况一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按期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临沧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
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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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 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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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数 (套/间) |
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数 (套/间) |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数 (户) |
纳入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数 (套/户) |
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数 (套/户) |
临沧市合计 |
5500 |
235 |
2925 |
7686 |
1100 |
临沧工业园区 |
507 |
0 |
0 |
0 |
0 |
临翔区 |
1800 |
0 |
1100 |
4588 |
400 |
云 县 |
0 |
0 |
500 |
227 |
100 |
凤庆县 |
0 |
0 |
150 |
800 |
150 |
永德县 |
1161 |
0 |
200 |
350 |
0 |
镇康县 |
800 |
0 |
230 |
600 |
150 |
耿马自治县 |
700 |
235 |
300 |
300 |
100 |
沧源自治县 |
532 |
0 |
392 |
421 |
100 |
双江自治县 |
0 |
0 |
53 |
400 |
100 |
抄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