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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偷引带人员采取 “七个一律”惩戒措施的通告(第5号)


来源:    作者: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12-03 10:58:00   点击率:

  为筑牢新冠肺炎防控的坚强堡垒,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切实把疫情挡在国门外,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对背弃民族尊严,不听劝阻,仍抱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以下简称:偷引带人员)的采取“七个一律”惩戒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律对偷引带人员没收其涉案财物,扣押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许可证,冻结银行账户。

  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招考、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为党员、公职人员的开除党籍及公职,并取消所在单位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在其生活的公共区域张贴偷引带人员通告。偷引带人员及其家人二十一天内不能与任何人往来,防止疫情传播。

  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从严、从快进行判决,数罪并罚。

  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暂停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

  一律对有偷引带人员的村(社区)暂停向上申请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并取消当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特此通告

  

2021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762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