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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的通告(第5号)


来源:    作者: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12-03 11:32:00   点击率: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边境疫情防控的需要,以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背弃民族尊严,不听劝阻,在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以下简称:偷引带人员)的采取“七个一律”惩戒措施,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一律对偷引带人员没收其涉案财物,扣押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许可证,冻结银行账户。

  二、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三、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为党员、公职人员的开除党籍及公职,并取消所在单位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四、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偷引带人员通告,在其住所喷涂“偷引带可耻”人明显标识。其家人14天内不能与任何人往来,防止疫情传播。

  五、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从严、从快进行判决。

  六、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暂停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

  七、一律对偷引带人员的村(社区))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取消“优秀党组织”“文明村寨”“平安村寨”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评优资格。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永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解释。

  

2021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521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