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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作者: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12-05 14:20:00   点击率:

各县、自治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近期以来,我国多地相继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暴露出一些地方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压得不紧不实、措施落实不到位、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不到位、隔离场所规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根据2021年12月3日全省陇川涉疫人员协查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输入、不发生输入后导致本地传播、不发生向内地传播扩散的底线。现将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之以恒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分段包干、划片包保责任制,落实“五个管住”要求,应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强化社区网格管理,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地区入临返临人员疫情监测和规范管理要求,加强各交通卡点查缉管理,落实测温、扫码亮码等措施,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核酸采样检测。动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全流程、全要素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涉疫人员协查工作

  充实完善区域协查专班,突出快和准,进一步增强区域协查工作主动性、及时性,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涉疫人员区域协查工作。各级公安、工信、网信、卫生健康、文旅、交通、教育体育、海关、机场、火车站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推送涉疫相关人员信息,统筹推进落地核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对上级推送的涉疫人员信息,各县(区)要立即响应,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隔离管控,第一时间采样,第一时间检测,第一时间反馈上报结果。严格把握涉疫人员“12、24、48小时”排查管控要求,确保涉疫人员动态管理到位,人员流向清晰可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在排查过程中,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排查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适当扩大时间的跨度。规范云南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查验管控,组织专家根据区域协查涉疫人员分类提出赋码建议,规范赋码转码工作流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三、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严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始终把“外防输入”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重点加强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坚持防疫优先、安全为要,依法接收、规范管理原则,按照“以收定进、严接全管”要求,规范境外回流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严防境外回流人员“带疫入境”,杜绝输入疫情引起本土传播,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的底线。强化入境前、入境时、入境后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的闭环管理,规范境外隔离管控、入境口岸接收、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定点救治医院运行等环节,入境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工作人员、转运车辆、垃圾污水等要素的感染控制。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全面收集研判信息,坚持快打与深挖有机结合,将打击的矛头对准“蛇头”、引领者、中转站等重点对象,切断境内外违法犯罪人员的往来和联系,做到发现一起、倒查一起、严惩一起,实现疫情防控、打击跨境犯罪、强边固防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对于跨境犯罪分子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顶格适用、数罪并罚,真正把法律强大的震慑作用发挥出来。

  四、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交通卡点双向查缉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好所辖各检查站点认真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落实好“三个必查”和24小时双向查缉勤务工作制度,重点做好重点地区、三非人员、境外回流人员及外省外州市无正当理由欲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的精准甄别和查缉管控。各检查站点要切实加强对过往人员的查验工作,严格查验“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卡”,认真核对人员身份信息与“一卡一码”相关信息;边境3县要在各县严管严控人员出入的要求上,做好出入人员“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卡+核酸证明”的查验工作,对伪造相关核酸证明、身份信息与“一卡一码”不符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同时要建立完善周末、节假日车流量高峰时段查缉响应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站点执勤力量,确保检查站点有充足力量应对周末、节假日等交通高峰时段的查缉工作,进一步提升检查站点查缉管控工作和服务能力,快捷高效的提高查验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

  五、进一步抓实抓细社区网格化管理

  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组(小区)、家庭、个人一体化的7级网格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网格建设,健全完善县(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统筹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共同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网格的指导,引导社区网格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群聚集场所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全面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指导社区做好网格精细化管理,摸排返乡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员情况,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和可疑症状者,加强对出租房、集体宿舍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解除隔离人员、新冠肺炎患者治愈返乡人员的规范管控。

  六、进一步扎实有效落实常态化监测预警措施

  做好重点人员监测,针对机场、车站、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冷链作业等重点岗位人员,做好风险等级划定,落实每日健康监测,酌情增加核酸筛查频次。加强学校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促进健康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做好物品和环境监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环境的定期核酸检测。加强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级各类核酸检测机构须加快快检设备的配备使用,提高新冠病毒核酸快速筛查效率,有效缩短核酸采样检测对象等待时间。

  七、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

  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的规范管理。隔离人员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国内高风险地区入临返临人员、境外入临返临人员实行分类隔离管理,不同类别隔离人员严禁混杂。工作人员按照工作区域采取不同防护级别,直接接触隔离人员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三级防护,在清洁区工作的可采取一级防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听诊器及急救设施和急救药品,储备足量的防护物资,对环境进行消毒和定期检测。要强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24小时应急值守,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出。规范组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每3天一次开展核酸检测。严格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做好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的规范处置工作。

  八、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强化应急演练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无备”“宁可十防九空,不可措手不及”的要求,按照急常兼备、快速精准处置的原则,围绕“四早”和“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员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交通管控、应急物资中转及封县封乡封村等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全面加强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和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和物资准备,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有力有序处置。

  九、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压实疫苗接种工作责任,狠抓疫苗接种扫尾工作。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三针接种3-11岁人群全程疫苗接种、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接种目标任务。

  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

  改进创新督查检查工作方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组建工作专班查漏洞、找问题、补弱项短板,发现问题及时交给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抓好整改落实,定期不定期下发工作提醒函,形成常态化、精准化的工作方案。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开展好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指挥体系运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以知重负重的实际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2021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212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