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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全县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号)


来源:    作者: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12-03 10:23:00   点击率: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还有局部聚集疫情。随着春节、寒假临近,返乡人员大量快速流动,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在外务工、就业、就学人员,提倡就地过节或休假,降低出行途中感染疫情的风险。确需返乡的,返乡前需注意以下事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入凤返凤人员必须准备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经航空、水路、陆路口岸(通道)中转入境的入凤返凤人员必须准备好当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3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人员应提前3天主动向属地村委会(社区)报备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提前规划行程,途中尽量避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二、自觉配合防控管理。返乡后6小时内应当向村委会(社区)报备,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及健康监测等,配合网格化管理。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入凤返凤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并迅速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入凤返凤人员,无法提供满足要求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实施“14+7”天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隔离观察),若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21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三、主动关注健康状况。广大市民应时刻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广大市民应履行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倡导县内居民春节期间不远行、喜事延办、丧事简办、少聚集、网络远程拜年。日常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谨慎购买、处理冷链海鲜食品。

  五、关注国内外疫情态势。时刻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信息,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021年1月18日

(信息来源:凤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421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