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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全县疫情防控的通告(第3号)


来源:    作者: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12-03 10:31:00   点击率:

  春节临近,根据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年。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我县目前为低风险地区,提倡群众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出行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境外返乡来凤人员。务必准备好第一入境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及隔离期间3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实施“14+7”隔离观察(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若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21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来凤人员。务必准备好出发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及隔离期间2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四、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返乡来凤人员。务必准备好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先集中隔离,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

  五、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返乡来凤人员。省内流动不需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跨省返乡来凤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务必准备好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组织尽快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返乡后实行14天村(社区)网格化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职责。所有返乡来凤人员返乡前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返乡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返乡后6小时内到村委会(社区)登记,配合做好“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健康监测。

  七、精准落实返乡人员排查管控。符合规定条件的返乡来凤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原则上不禁止外地群众返乡,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不对省内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八、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返乡来凤人员在春运期间出行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根据来源地情况按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防疫检查。

  九、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查询。

  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2021年2月5日

(信息来源:凤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421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