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措施的意见精神,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经济平衡运行和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地民航公安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乘客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时收取的手续费收费标准降为零。有效期为:从2月21日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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