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永德 镇康 沧源三县35千伏及以下大工业电价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15:42: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08-140225-055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1-12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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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德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沧供电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电网2020—2022 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115 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永德镇康沧源三县实际,拟定的降低三县目录销售电价方案,已报经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三县2020—2022 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幅度降低三县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

  省级在调整云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时,对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大工业的电度电价降低每千瓦时3.24分。三县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的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同幅度降低3.24分。除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大工业电价外,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水平保持不变,具体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详见附件。

  二、三县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统一执行国家核定云南电网的输配电价政策

  按《中央定价目录》规定,输配电价定价权在国家,三县的输配电价统一执行国家核定的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政策。三县范围内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按市场化交易相关规则执行,输配电价执行国家核定的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政策。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电企业电价按三县目录销售电价执行。

  三、规范三县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统一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

  三县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要全部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对三县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具备计量条件的要全部纳入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

  • 取消丰水期工业硅电价

  取消三县丰水期工业硅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的电度电价0.32元/千瓦时(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10元/千伏安.月的政策。

  五、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三县发展改革局、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电价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降价政策平稳实施。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 1.云南省输配电价表

          2.永德镇康沧源三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2021年1月11日

永德镇康沧源三县供电局销售电价表2020.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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