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规范文件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5〕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实施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决定》临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根据“建立健全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扶助对象

凡属市内漫湾、大朝山、小湾、糯扎渡水电站的库内、库外施工区和失稳区的移民子女。

金市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子女。

凡已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移民子女,不再同时享受本办法的“三免费”。

二、扶助标准

对属于扶助对象的移民子女,在市内就读小学、初中的,实行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三免’’,按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免收;在市内就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实行学费、课本费、住宿费“三免”,学费、住宿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免收,教科书费按教科书定价据实免收。

对到市外就读各类中专及技工学校的移民子女在校生,参照市内中专、技工学校的扶助标准,实行直补。

对考取大学的移民子女在校生实行定额补助,每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

三、资金来源

移民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三免’’费用,由移民安置所在地的县级财政承担。

就读市级中专、技工学校及其到市外就读同类学校的三免”费用和考取大学移民子女的定额补助,由市级财政承担。

四、扶助时间问

“三免费”和补助政策从2005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漫湾、大朝山水电站的移民子女和市内已建成中型水

库的移民子女从2005年9月新学年开始享受。

小湾、糯扎渡水电站和在建的市内中型水库外迁安置的移民从搬迁安置之年开始享受,就近生产安置和失稳区的移民从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和中型水库建成之年开始享受。

五、扶助审批程序

级财政负责的扶助对象,由县教育、移民、水利、财政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

市级财政负责的扶助对象,由市教育、移民、水利、财政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

六、扶助资金兑付办法

扶助资金以学年兑付。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三免”资金由各县财政局会同教育局兑付到扶助对象所在学校。

就读本市中专、技校的移民子女“三免费”由各县教育局报送《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申请表》及花名册予所就读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会同财政、移民、水利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兑付到各校。

就读市教育学院的大学生定额补助费,由各县教育局报送《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申请表》及花名册予教育学院,教育学院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会同财政、移民、水利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委托教育学院兑付给扶助对象。

就读市外中专、技校、大学的“三免费’’资金和定额补助费由各县教育局报送《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申请表》及花名册予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财政、移民、水利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到各县,由各县教育局兑付给扶助对象。

七、建立移民子女教育教育扶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市、县教育局是“移民女子教育培训扶助”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县移民、水利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建立移民子女的在校生档案。

移民子女教

助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按学年申报、复核的工作制度,做到长期有效的扶助。

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对移民子女的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人寸市场的需求,采取长短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培训。

各县人民政府及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移民女子故育培训扶助”工作的领导,组织财政、教育、移民、水利等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扶助措施,使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决定》落到实处。


附件:《临沧市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申请表》



附件

临沧市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申请表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就读学校


所在班级


学校类别


家长姓名


所在乡镇、村、组


属何电站、水库移民


子女状况

姓名

现就读学校









所在村委会意见


所在乡镇审查意见


县(区)教育、财政、移民、水利部门综合审核意见


备注

1.表格中“属何电站、水库移民”范围为“漫湾、大朝山、小湾、糯扎渡水电站及市内中型水库”如实填写。

2.“学校类别”填写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或大学。

3.此表一式四份,县(区)教育、财政、移民(水利)部门各存一份,报送市教育局或学校l份。



  
临沧市人民政府发布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53090202000021号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18号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00004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及邮箱:0883-2122496   lcsxxgk@163.com

    涉企侵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