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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利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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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097 公开日期:2020-12-19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0-12-19 文  号:临政办发〔2020〕118号
标 题: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7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主题词: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7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精神,现梳理出涉及市级及以下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7项。为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已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二、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更新,同时,在本县(区)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梅,2131810。

附件:

1.取消的6项行政权力事项

2.调整行使层级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53090202000021号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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