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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惠民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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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134 公开日期:2022-08-25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08-25 文  号:临政办发〔2022〕75号
标 题: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0号),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县县有集散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村邮政体系建设。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发挥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鼓励邮政企业在渠道经营、众包共享等领域拓展提升,创新乡镇邮政网点和邮政便民服务站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村寄递服务,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立优化县域末端共配网络。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快递进村”等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快件集散中心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促进寄递物流下沉乡村。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末端资源,建设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供销合作社与邮政快递企业合作,促进“供销+邮政”融合发展,加快打造一批邮政电商示范点。持续推进“数字邮政”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整合数据资源,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建立交通运输、商务、邮政、供销等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客货邮信息共享对接,引导各类资本培育一批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推动客货物综合服务站服务区域实现节点网络共享、末端线路共配、运力资源共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交通资源,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加快实现客运车辆代送邮快件,推广一批“邮政+客运”、“寄递+客运”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优化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寄递服务。鼓励支持农村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立足地方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联合其他涉农主体设立农特产品预处理中心,加快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打造“邮政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农商互联,推广“产品+同城寄递”业务模式;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发挥农村邮政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建成一批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产业模式,打造快递服务农产品金牌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冷链寄递体系建设。鼓励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快递物流园区布局一批冷链快递物流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快递物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拓展冷链快递物流服务功能,为农产品产地预冷、冷藏保鲜、低温分拣等设施设备提供运营场所,改善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冷链物流设施条件。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冷链物流智能监控与追溯平台,建立全程冷链配送系统。积极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分类推动“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等多方合作,整合末端寄递资源,持续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充分利用村(居)委会场地、商超服务点、客运站点等资源,打造服务人民群众、具备快递服务功能的村级快递服务站点。市、县(区)政府统筹运用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对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偏远地区直投进村快件等给予适当补助。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快递企业与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保障农村快递网络稳定可持续运行。实现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制村“快递进村”,全市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落实邮政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支出责任,将“快递进村”工程与乡村振兴战略同部署、同落实,将“快递进村”建设的线路运输、网点建设和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沦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域快递产业园区,完善以县城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村快递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同仓共配。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将快递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共同规划建设,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支持有条件的场所布放智能快递柜,提高末端投递质量。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标准化、信息化改造,补齐邮政基础设施短板。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快递领域。对邮政快递业建设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按照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农村地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业务模式。加快邮政快递网点叠加搭载商超、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功能,积极推广“网上办事+线下寄递”,便利群众生产生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地区就近招工,鼓励快递员返乡承包县以下网点业务,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强寄递物流服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坚决纠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县(区)政府要健全县级邮政快递业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县级邮政快递业发展安全责任主体,健全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及保障体系,加强监管力量,加快构建寄递安全环境。发挥电商、快递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制度,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绿色发展。加强电商和寄递规范管理,以绿色理念推动电商和寄递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普遍推行电商和快递包装规范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到2022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4000个;到2025年,快递包装领域全面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6000个,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快递配送体系建设、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执法和监督能力建设等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市县(区)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支持将有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认真落实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寄递末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配套措施。

(三)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和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共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良好氛围。

(五)抓牢疫情防控。要统筹谋划行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寄递安全制度。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邮政部门与疫情防控部门之间的行业涉疫事件通报机制和涉疫邮件快件追查溯源机制,配合做好邮件快件有关疫情流调溯源工作,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创造安全发展环境。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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