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临发改投资发〔2022〕193号

时间:2022-11-14 11:09:2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gw/2022-00143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2-11-14 11:09:24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335号)要求,现将省下达我市临翔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审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如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先报市发展改革委,待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方可履行调整手续。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做到当年投资、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确保按时完成年度项目建设,相关投资和任务不结转到下一年度,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二、分解下达

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投资计划、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等按要求转发下达,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项目信息。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各项手续齐整完备,确保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工作沟通和项目筛查,坚决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临翔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发挥基层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后才被动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临翔区发展改革局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6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投资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改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条件,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临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2.临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临发改投资发【2022】193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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