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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rmzf016/2022-00050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
文  号:临政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2022-04-14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临沧市旅游高质量发展,现将《临沧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建设“文化、旅游双强”省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方向,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产品业态创新、科技赋能旅游等转型升级,构建新机制、培育新主体、讲好新故事、展示新形象、营造新生态,把临沧建成国际国内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云南省乡村旅游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达70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达1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落实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实施好“十大行动”。

(一)旅游基础提升行动

1.推进A级景区创建。创建一批高等级旅游景区。指导佤山凤城旅游综合体按5A级景区标准加快建设;博尚土陶花海休闲体验旅游区、南美拉祜风情旅游度假村、凤庆安石滇红第一村申报创建4A级景区;扩大1A-3A级旅游景区规模与数量,平均每个县(区)A级景区达到5个以上,完善标识牌、停车场,打造一批景区式服务区。到2025年全市A级景区达50家以上,最终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金字塔式A级景区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旅游景区。打造旅游城镇集散中心和标识系统,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推动临翔区博尚镇碗窑村、云县漫湾镇昔宜村、沧源县勐来村、凤庆县箐头村、永德县忙蚌村、镇康县木场村、耿马县勐撒镇芒见村等省级旅游名村、乡村旅游品牌村创建A级旅游景区。推动文物古迹、文化场馆、红色旅游等资源点创建A级景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沧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实施好班老、班洪抗英红色旅游景区、班洪下班坝旅游村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红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推进翁丁老寨原址重建工作,向着5A级景区的目标进行打造,把沧源打造成临沧名副其实的第一旅游目的地,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4.抓好绿美旅游景区建设。按巩固一批、 提升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积极推进景区植绿补绿,增花添彩, 提升景区生态品质和景观质量,到 2024 年全市 28 家景区 100% 完成绿美行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实施乡村旅游品牌提升行动。以美丽县城、花园城市、美丽公路为重点,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旅游集聚区。按照A级景区标准配套相关设施,打造一批旅游小镇、乡村旅游品牌村和美丽乡村,建成国际国内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力争创建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个省级旅游名镇,20个省级旅游名村。(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推进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考古遗址、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等文化场所完善服务配套,突出旅游功能,创新开发模式,新创建一批文化场馆类和遗址遗迹类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大景区建设支持。认真落实省级对高A级景区创建以奖代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金融机构、政府基金和各类融资平台加大对景区建设项目的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二)住宿产品提质行动

8.加快高品质酒店建设。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和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工作思路,分期分批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全市每个县域基本建成1个高星级标准的高品质酒店。积极引入希尔顿、温德姆等酒店品牌入驻临沧,提升全市酒店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高品质酒店融入城市综合体、旅游综合体、旅游小镇等建设,打造综合型旅游休闲度假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快半山酒店建设。按照市场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导向,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汀河源、3200红茶文化苑二期等半山酒店建设。并积极参与云南最美半山酒店评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积极发展旅游民宿。按照“一院一品、一院一主题”发展方向,建设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精品旅游民宿,推动乡村旅游住宿提档升级。加强旅游民宿消防管理。加强旅游民宿从业人员培训,探索持证上岗制度。到2025年,建设符合行业标准的等级旅游民宿1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打造住宿业态集聚区。推动酒店、民宿连锁经营,成线路和按片区布局。建设佤山凤城、葫芦小镇、博尚镇等酒店综合体、民宿带和集聚区。推动住宿企业拓展产业链,打造3200红茶文化苑、泰膳居等一批多业态住宿业单位。(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强化酒店项目要素支撑。引进一流团队开展项目策划包装。加大对酒店项目入库纳统支持。开展项目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落实“点供”用地政策。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认真落实省级重点酒店建设项目,属于单独选址的,在用地审批时按照有关规定配置使用计划指标。帮助省级半山酒店建设项目争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不含土地征转费)贴息。积极参与全省最美半山酒店评选,帮助项目争取省财政每个给予500万元的奖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统计局)

(三)文旅融合发展行动

13.推动茶旅融合发展。结合临沧旅游产业和茶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形成“一城三线四园区”茶旅发展布局。建设临翔茶旅康养旅居城,打造昔归冰岛茶乡探秘之旅、“西南茶马古道”——茶文化寻根之旅、百里边关古茶体验之旅三条茶旅精品线路,建设凤庆滇红生态文化产业园、双江冰岛茶生态文化产业园、永德现代熟茶加工园区和沧源民族茶文化健康生活旅游园区。打造昔归、冰岛、忙肺等一批休闲观光、知识科普、采摘体验、茗茶品鉴为一体的茶旅融合发展示范点,打造荣康达乌龙茶庄园、白莺山、碧丽源等一批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养生等茶旅一体示范区,扶持邦东、马鞍山、怕拍等一批农家茶楼、茶舍、茶庄,发展茶旅乡村游。(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加大文博资源利用。以博物馆群建设为重点,强化博物馆要素整合,植入旅游功能,加强旅游线路设计,完善旅游标识等,提升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力度。建设临沧市博物馆、临沧滇缅铁路遗址博物馆、凤庆县滇红茶博物馆、永德县博物馆、沧源佤族博物馆等一批文化内涵深邃、旅游亮点聚集的高品位临沧文化旅游新名片。打造文博主题和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2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5.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环境,营造氛围,重点建设沧源班洪抗英盟誓遗址、双江自治县大文乡圈控起义遗址等红色旅游示范项目,完善展陈内容,创新展示手段,开发文创产品,升级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红色旅游提质增效。把革命遗址、遗存、遗迹所蕴含的革命精神融入贯通到旅游线路设计、陈列展示、讲解体验之中,打造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提高红色资源利用水平,促进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红色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深入挖掘临沧地域文化特色,按照集聚发展的思路,推动临翔茶马古镇、凤庆滇红第一村、沧源葫芦小镇、耿马孟定芒团纸艺小镇、双江荣康达乌龙茶生态文化产业园等一批基础条件好、产业初具规模基地和园区的建设。充分发挥旅游街区区位优势,打造提升临翔区佤山风情美食大观园、茶马古镇夜市、凤庆鲁史古镇四方街、孟定水岸星光、临沧体育中心恒春星光美食夜市等一批文化旅游特色街区。推动实施《族印·司岗里》《大美临沧之旅》《勐相耿坎·傣拳师》等一批驻场旅游演艺项目建设。提升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等临沧特色节庆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健全文旅融合共建机制。加强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聚焦遗产保护、文博展陈、红色旅游等领域,多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旅项目开发。(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旅游业态创新行动

18.培育“旅游+”新业态。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推动旅游与文化、产业、科技、互联网平台等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促进“景区+”,引导景区创新内容创作、产品展示、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合作机制,发展非遗体验、影视拍摄、赛事活动、旅游演艺、夜间消费等业态。促进“酒店+”,支持酒店整合乡村、民俗、户外运动、康养等资源,开发微旅游、微度假、小团游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打造有深度体验感的“酒店+”旅游目的地。促进“旅行社+”,开发中医药保健、温泉康养等产品,为游客提供优质养生服务,加快营销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培育“+旅游”新业态。围绕“文、商、养、学、闲、情、奇”等要素,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教育+旅游”“体育+旅游”“医疗+旅游”“科普+旅游”“交通+旅游”“互联网+旅游”“水利水电+旅游”“艺术+旅游”“非遗+旅游”“商务+旅游”“婚庆+旅游”“探险+旅游”等融合发展。依托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发展跨境游、自驾游、健身游等新业态新产品。推动“国门文化”建设,实施文化交流和睦邻友好示范项目,争取国家跨境旅游免税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积极加大新技术应用。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产业园区、休闲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展数字展馆、虚拟景区等服务;推动沉浸式业态与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等相结合;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购物一条街等特色夜游产品,开发新型微观全时空旅游娱乐项目,开展夜景餐厅、篝火打歌、烧烤晚会、星光派对等夜间体验活动,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提升旅游演艺、线下娱乐的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大力支持新业态发展。建立健全“产业+旅游”责任体系,研究旅游新业态准入机制和扶持政策。制定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验收标准,对验收合格的给予重点宣传推广。依法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养机构内设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利用经批准的开山整治土地及改造废弃土地发展的休闲农业、共享农庄和乡村旅游项目,报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查后,可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五)市场主体倍增行动

22.打造文旅龙头企业。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加大投资、品牌输出、创新发展等方式,做精做强文旅主营业务。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延伸产业链,重点培育、扶持竞争力强的龙头文旅企业。瞄准世界一流水平,找准目标企业,引进国内外优质文旅企业,在临沧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子公司或合资企业,引入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优质投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3.培育新业态企业。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运动俱乐部、教育机构等参与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运营,依托温泉、森林、库区等生态旅游资源,培育生态旅游新产品;围绕中医药康复保健、中医药药膳养生、现代诊疗颐养、现代医学美容服务,培育康养旅游新产品;围绕山地运动有关活动和赛事举办,培育体育旅游新产品;围绕研学旅行营地、户外拓展基地、科考(科普)基地创建,培育研学旅游新产品。鼓励旅游客运、汽车租赁企业根据自由行、小包团、定制游、主题游等小团化出行趋势,为游客提供落地自驾、分时租赁、异地租还车服务。到2025年,培育生态、康养、体育、研学、演艺、文创、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企业15家。(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4.促进改革创新发展。推动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分期分批推进符合条件的景区加快创建国家4A级景区。推动门票经济向复合型经济转变,传统景区向综合性景区升级,数量与质量并重。(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5.加大企业培育支持。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落实国家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支持县、区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入临,并给予必要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旅游产业链延伸行动

26.打造临沧特色美食。重点培育以茶、有机果蔬、野生菌、鲜花等特色食材为主的特色菜系品牌,传承地方名宴、名菜、名点,评选一批特色餐饮示范店、名店,推广临沧“十大名菜”“临沧特色名小吃”,打造临沧美食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7.发展度假旅游。突出临沧茶马文化和健康乡村等资源特色,以沧源葫芦小镇、凤庆3200红茶文化苑为重点,引入国际国内知名高端旅游度假品牌,组织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一站式、全天候、长时间停留主题游乐活动;提供专业的管家和教练服务,分年龄段的儿童托管服务,形成“一价全包”的旅游消费模式。形成市场规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临沧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8.完善“快进慢游”体系。加快推进市内县(区)、乡(镇)、村旅游景区(点)、茶园公路等级提升。围绕茶文化体验游、自驾游、红色游、乡村游、短程游等热点产品,积极推进县城旅游景区(点)公交车覆盖率达100%,乡镇旅游景区(点)通客车率达100%,建制村旅游景区(点)通客车率达100%。做好临翔区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双江冰岛普洱茶小镇等重点景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临沧市八个县城和孟定镇停车场打点上线工作,方便游客及时准确查询。按照标准化、整体化、特色化的要求,统筹谋划旅游交通标志标牌布局,将通往旅游景区、旅游村的标志标牌与交通基础设施统一规划、设计,对已有的旅游交通标志标牌实施标准化改造,充分体现临沧本地文化特征及旅游特色。(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9.鼓励旅游消费。加大临沧智慧旅游建设,持续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临沧版块,创新宣传营销,开展专场宣传旅游推介,积极拓展客源市场。提升凤庆文庙、葫芦小镇、恒春星光夜市品质,扩大业态产品,推动临沧夜间经济发展。加大茶马古镇茶叶一条街建设,拓展临沧茶叶伴手礼市场,吸引游客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0.打造临沧好礼。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注册商标,积极打造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如临沧坚果、中山竹艺、碗窑土陶、勐库茶叶、芒团手工纸艺、傣族竹编、藤蔑鼓凳、果糖礼品、蜂蜜、民族纺织服饰等;大力支持有品牌文化、追求创新的企业与临沧地方旅游商品企业的合作,共同打造临沧旅游商品品牌,依托班洪人民抗英、班老回归革命文物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研发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加大美食、金木土石布旅游伴手礼等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及营销推广。(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1.强化产业链延伸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加入以区块链孔雀码为依托的优质云品电商直播技术平台。推进《临沧市乡村旅游“八大要素”行业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节假日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拥堵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智慧旅游提升行动

32.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积极参与省级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建设。建立临沧旅游大数据平台,推动涉旅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游客信息、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等旅游关联领域信息汇聚。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稳妥推进旅游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3.优化“一部手机游云南”运用。按照有用、管用、好用、常用和市场化发展方向,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临沧版块架构优化、要素资源优化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完善刷脸入住、刷脸入园、线上租车、导游导览、旅游投诉、购物退货、个性化行程定制等服务功能,推动区块链电子冠名发票、5G无人摆渡车等新技术落地应用。全面提升临沧板块内容和质量,组建落地公司,提升访问量、活跃度和转化率,把区域性平台变成全国性乃至全球性平台,把“小灵通”变成“全球通”。(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4.推广运用“一部手机管旅游”。积极打造开放共享管理平台。强化旅游投诉处置、“30天无理由退货”、诚信评价、旅游团队和车辆运行、舆情处置、市场监管执法等功能运用,实施动态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企业诚信评价机制。构建在线信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5.促进文旅资源数字化。对临沧优秀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转化开发,打造临沧文旅资源数据库和乡村旅游数据平台。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水平,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成果应用普及,加快旅游示范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加强县级公共文化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文化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加强文物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临沧文明”行动计划,建立临沧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字化工作,建立临沧市非遗保护数据库,开展代表性项目数字化采集任务和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任务;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休闲街区、产业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6.搭建智慧旅游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推动旅游景区、旅游村等实现5G连续覆盖。支持智慧旅游创新示范项目、标准体系研发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旅游宣传营销行动

37.突出形象定位打造文旅IP。打造文化旅游IP宣传新形象,将“世界佤乡好地方,避暑避寒到临沧”旅游品牌IP化,着力打造临沧文旅IP形象,并通过线上线下运营推广,让临沧文旅IP成为具有国家影响力的文旅IP标识。结合“寻找临沧最美丽村庄”活动,推出临沧文旅IP新体验,选择在一些文旅融合城镇、街区,推出网红夜市,营造文化氛围,活跃夜经济;推出《临沧等你》等音乐IP文创品牌,将视听、唱、跳、奏等体验融入到旅游线路中,使临沧成为系统化呈现音乐体验的旅游目的地。开发旅游文创IP新产品,运用流量平台,以手工造纸、竹编、土陶等特色非遗制作技艺为重点,选取全市最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发临沧非遗工艺IP文创产品;加大“天下茶尊”“红茶之都”“滇红之乡”等城市品牌及茶产业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打造临沧茶旅IP,增强临沧辨识度、美誉度,打造旅游引爆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8.创新宣传营销方式。以在线营销为重点,节事营销为核心,展会营销为补充的方式进行宣传营销。对于在线营销,建立起集在线旅游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自媒体平台于一体的立体营销体系,积极推进与携程、去哪儿、马蜂窝、猫途鹰等OTA的合作,提高临沧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产品、旅游活动在OTA上的覆盖率;对于节事营销,将“摸你黑”狂欢节、耿马水文化旅游节、永德芒果之乡文化旅游节、中国佤族新米节、拉祜族搭桥节、永德桑沼哩俐侎文化旅游节、凤庆红茶节、云县啤酒狂欢节、双江冰岛茶会、镇康县“阿数瑟”山歌节等节庆活动做大做强;关于展会营销,积极组织重点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旅游交易会、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国际旅游交易会以及国际旅游博览会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9.深化区域合作。深化拓展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加大临沧市与上海崇明区旅游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四川、广西旅游合作,继续深入推进临沧与昆明市、保山市、普洱市、大理州等旅游合作。推动形成与德宏、保山、怒江三州市协调合作的对话机制,在夯实交通基础的前提下,提升完善沿边旅游配套设施,整合沿边四州市的地方民族文化资源,形成边境一线民族风情线,打造一批特色边贸互市点,形成特色完整的中缅跨国观光旅游廊道,共同塑造中缅边境精品旅游品牌。深化中缅跨境合作交流,建立中缅跨境旅游合作机制,逐步推行游客自助通关,促进人员、物流、车辆的快速通关,提升三个口岸的通关水平。积极推动跨境旅游合作,进一步开通边境旅游线路,延伸出境旅游线路并延长出境停留天数,加强与缅甸的客源互送合作,双向促进两国出境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外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旅游品牌推广行动

40.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以高速公路网形成、铁路建成通车为接入口,按“自然资源+健康养生+娱乐设施”的思路,完善旅游要素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景区景点提升、文旅综合服务设施和智慧旅游建设,从线路、产品和营销三个层面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聚焦临沧“茶马、边境、乡村、民族、林果”五大主题,打造田园乡村、民俗体验、特色节庆、边境自驾、健康养生、生态科普六种大滇西旅游精品产品,构建“重走千年古道·追忆茶马繁华——茶马廊道、行走秘境边关·回顾峥嵘岁月——边境廊道、走遍多彩田园·品味乡愁味道——乡村廊道、尝尽绿色林果·感受生态长廊——林果廊道”四大廊道,将大滇西旅游环线临沧段打造成全省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引擎。(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1.巩固市场秩序整治成果。整合畅通涉旅投诉电话、平台。持续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严格执行旅游市场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完善旅游投诉处置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危机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2.优化诚信体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门店五星级诚信评价机制。强化重点监管,提高评价效率。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落实“红黑榜”制度,激励“红榜”企业,对不诚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失信惩戒,营造“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旅游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43.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规范退货监理中心职能和退货服务点“四统一”建设。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APP退货功能,实现退货操作更便捷、游客使用无门槛,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退货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4.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明旅游”十大行动,开展微笑服务。加强文明宣传和志愿者服务。制定文明游客奖励措施。落实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持续开展文明典型选树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5.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旅游投诉处置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落实跨行业、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分级分类加强文旅行业文明建设指导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文明从业和文明旅游激励、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人才兴旅行动

46.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制定临沧市高层次文旅人才层次引进办法,面向省内外“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文化旅游领域的硕士、博士,在各县(区)文旅部门、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博物馆等部门担任核心职务,配套各项补助政策;面向省内外知名文旅单位引进文旅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临沧市重点文旅企业担任正职或副职,弥补临沧高层次文旅人才不足的劣势。(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47.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临沧市与省内外高等院校、职业学院的人才合作培养项目,鼓励临沧境内的旅游景区与相关旅游院校建立友好合作机制,搭建文化旅游人才实训基地、课外实践教学基地,增强临沧市对优秀青年文旅工作者的吸引力;委托相关职业院校开展文旅人才对口培训业务,为临沧市文化旅游发展储备后续力量;鼓励临沧文旅系统内部进行到知名院校开展进修,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与业务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国资委)

48.组织参加外部人才交流会。选拔临沧市优秀文化和旅游人才参加省内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科研院校举办的各类文旅人才培训班和文化旅游交流会,把握全国文化旅游发展动态与前沿信息,增强临沧文旅人才的能力水平;在临沧市文旅部门、旅游企业、旅游景区中选拔优秀文旅骨干,前往省内外著名文化旅游城市、景区进行考察交流,提升文旅工作队伍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国资委)

49.打造文旅人才培育载体。加大力度建设工作室、工作坊等人才培育载体,鼓励省内外知名文化大师来临沧设立工作室,并配套相关财政支持政策;鼓励本土优秀青年文化工作者、优秀教师工作者依托本土非遗文化村、民族文化村设立各种主题工作坊,聚集优秀文化爱好者,优化文旅人才发展环境。推进文化旅游创业创新示范园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孵化培育一批文旅“双创”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造就一批文旅“双创”乡村,扶持一批中小微企业、院校、文旅创客等创新主体,建设面向文旅创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主体通过自主创业,对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的文旅“双创”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旅游发展奖励激励机制,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旅游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

(二)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切实保障旅游业发展土地供应;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性文化旅游企业给予用水用电用气优惠和税收减免等方面优惠;积极探索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文创版权和收益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引导保险机构根据旅游行业特点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和业务;健全完善审批服务链条,切实便民利企。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旅游项目储备,预留旅游发展空间。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整活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建设,鼓励各县(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自驾旅游、体育旅游、旅游演艺、夜间旅游、康养旅游、旅游民宿等新兴业态产品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创新投融资体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扶持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扩股;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精心策划包装40个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引进10家知名企业落户临沧,注入优质资本参与临沧旅游项目开发。

(四)统筹安全发展。整合行业监管、动态经营、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开展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和市场风险监测、识别、分析、响应、处置,构建风险预警体系。加强旅游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快速高效的救援医疗体系。推进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统筹旅游市场恢复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景区开放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