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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256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临政办发〔2020〕118 号 发布日期:2020-12-24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7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云政发〔2020〕31号)精神,现梳理出涉及市级及以下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7项。为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已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二、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更新,同时,在本县(区)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梅,2131810。

附件:1.取消的6项行政权力事项

   2.调整行使层级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取消的6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及

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调整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由

昆明市审批。




6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林草部门

(市、县)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

〔2020〕16号)



取消

取消许可后,林草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指导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加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发现涉嫌犯罪活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实施猎捕野生动物、采伐或采集野生植物、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方面的许可管理,防止资源流失。




附件2

调整行使层级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下放部门

设定依据

调整方式

备注





1




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行政许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省级承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权力


省级承接后,各级权限调整情况如下:

1.省级权限调整为:对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审核转报;对州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审核转报;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审批。

2.州级及以下权限调整为:对州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为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初审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