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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269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临政办发〔2020〕75 号 发布日期:2020-09-02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 “7 个专项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3号)要求,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巩固前期创建成果,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全域创建,同步推进卫生乡(镇)、 卫生村、卫生庭院创建以及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森林村庄、鲜花盛开村庄和美丽公路等“美丽”事业创建。在巩固2020年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二)具体目标

2020年的工作重点是临沧中心城市、7县城、孟定镇以及其他建制镇、交通干线沿线乡村和重点景区,2021年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工作重点是其他乡村、大自然村、村民小组。

1.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重点景区、重点部位,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3.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5.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机场、客运站(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公路沿线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卫生管理全达标。

6.彻底改变农(集)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家禽、水产经营场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家禽类经营户一律在室内全封闭式宰杀和销售,宰杀点设置规范,无档铺外宰杀鱼类、禽类行为,宰杀场地无污垢、残留垃圾和杂物,清洁无异味。临翔区、凤庆县、双江自治县主城建成区农贸市场原则上于2020年底前取消活禽交易和宰杀,规范设置宰杀点;云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2021年底前分步取消,规范设置宰杀点。

7.推广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继续推进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七改三清”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森林村庄、鲜花盛开村庄和美丽公路等全覆盖。

9.凤庆县、双江自治县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2021年底,临翔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云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10.2020年底,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50%以上;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21年底,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乡(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推进村庄清洁,建立健全自然村长效保洁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巩固深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公路局、临沧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临沧大队、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全市城镇建成区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公共厕所管理要达到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 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的“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达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的“三无三有”标准,精品街区、重点景区公共厕所要达到无粪便堆积、无尿垢沉积、无异味、无蛆虫、 无烟头阻小便池、无烟头乱扔蹲便器周边、地面无水渍,有手纸、 有洗手液、有香薰、有烟灰缸、有小型摆台、有挂钩、有绿植的“七无七有”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有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达到相应规范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沧公路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临沧机场、沧源佤山机场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农(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客运站(汽车站、 火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内公共场所、城市主次干道、乡(镇)建成区、示范村和公路沿线村庄等场所洗手设施全面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 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临沧机场、沧源佤山机场及所 涉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 舒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强化消毒效果定期监督监测,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机场候机楼、客运站(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沧公路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临沧机场、沧源佤山机场、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各县区 人民政府负责)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全力整治“脏、乱、差”,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6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 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认真落实村规民约,激发群众积极性,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 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牵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 原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政府新闻办、临沧融媒体新闻社、市 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市 邮政管理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向公众解读专项行动任务。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会议和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及“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和“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市同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行动指挥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必要时报请市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分专项确定主责部门和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全面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适时在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召开市级现场推进会议。创新方式方法,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凤庆县、双江自治县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临翔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云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个县(区)至少创建1个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市级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并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7个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发挥主导作用,要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县(区)级指挥体系,并指导乡村组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和实施机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辖区属地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抓实专项行动和卫生城镇创建“一把手”工程,其他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建立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中央、省驻临单位开展“7个专项行动”按属地原则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和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按照行动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和标准规范推进工作、落实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各牵头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工作督查和协调调度,制定完善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简化考评程序、优化考评流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主要采取不定路线、 不听汇报、不开会议、不事前通知的暗访方式进行。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考核评估,加大日常抽查和平时考评权重,强化结果应用,在考评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把社会满意度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考评的主要指标和依据,并及时公布考评结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牵头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行动任务能落实落地。市级将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综合考评结果优秀、具有全市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

(五)强化综合监督。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性优势和组织特长,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开发监督落实“7个专项行动”的公益性岗位。认真做好“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投诉举报反馈信息处理;并在临沧电视台、电台、临沧日报、微信等媒体平台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和专项整治曝光台;开通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主动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形成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附件:

1.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临沧市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方案

3.临沧市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方案

4.临沧市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方案

5.临沧市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方案

6.临沧市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方案

7.临沧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方案

8.临沧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