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临政办发 > 正文
索引号:lcsrmzfbgs/2023-00073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临政办发〔2020〕79 号 发布日期:2020-09-08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 370 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精神,现梳理出涉及市级及以下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共370项,为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实施审批,工作重心由审批向监管转变,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缺位;下放承接的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制作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审批行为,做到接得住管得好。

二、涉及调整行政权力类别、事项名称、行使层级、行使部门等要素的事项,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调整方式,动态调整更 新本部门权责清单,补充完善要素内容,认真填报《临沧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备案表》,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通过临沧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将电子版反馈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表请登录邮箱自行下载,邮箱:lczgj2131810@126.com,密码:spk2131810)。

三、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须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公布。

附件: 

    1.取消的94项行政权力事项

    2.合并实施的210项行政权力事项

    3.承接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64项行政权力事项

    4.许可改为备案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

    5.临沧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备案表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