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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303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临政办发〔2019〕115号 发布日期:2019-12-04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保障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认真分析研究、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要参照市级成立生猪产业发展保供给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策宣传贯彻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认真对标对表,细化方法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企业、群众恢复生猪生产的信心。

三、工作举措落实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一手抓防控稳住当前供给,一手抓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保供给。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建立生猪养殖台账,做到摸清基数,心中有底。二是抓防疫。要把防疫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压倒一切的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突出“堵内、防外、自防、联防”几个重点严防死控。“堵内”,把一切未经检疫的育肥猪、能繁母猪、仔猪等生猪和鲜肉、冻肉等猪肉及其制品坚决拦在澜沧江、怒江以外;“防外”,加强与缅甸佤邦等疫区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联防联动工作;“自防”,县域之间、县辖区内要组织开展自防,指导养殖企业、农户了解、掌握非洲猪瘟的危害性,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联防”,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实现联防联治。三是抓转型。各县(区)今后引进的养殖企业必须是全产业链企业,保证养殖生态猪、生产生态肉及其制品。要通过各项工作举措的落实,确保全市非洲猪瘟得到有效防控,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提高猪肉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