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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307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临政办发〔2019〕83号 发布日期:2019-09-10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2号)精神,加快推进健康临沧建设,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不断提升我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关注全市人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到2020年,全市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营养健康素养明显提高。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到2030年,全市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营养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制度。制定完善营养健康有关政策。建立市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认真执行国家营养健康有关标准。开展营养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营养学科建设,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加强对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的营养培训力度。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要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配合)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动态掌握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有关评价和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制。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工作,加大“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力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追溯主体全覆盖。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进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控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用量和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我市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我市现状的居民食养指南,倡导合理饮食调养。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开展传统养生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推动诃子、重楼、铁皮石斛等特色生物资源进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覆盖全市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建立传统食养菜谱标准库,确保民族地域特色食养文化的传承。(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开展我市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体育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发展,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结合临沧特有的食物资源、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提高全面营养意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平台推广作用,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庆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依托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开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专项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一是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推进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开展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二是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三是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四是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加强监管,确保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安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一是指导学生营养就餐。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二是实施学生超重、肥胖干预。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研究,指导学生均衡膳食,加强营养宣传教育,强化学生课外运动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三是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采取知识讲座、班会、板报、墙报、校园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营养健康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饮食习惯。(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一是实施老年人群营养监测和干预。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掌握我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二是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开展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三是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临床营养行动。一是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二是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三是推动营养有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依据国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有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及干预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有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骨质疏松、糖尿病、肥胖等发生风险。四是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强化医护人员有关知识培训,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一是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试点开展各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二是实施贫困地区人群营养干预。继续实施农村学前、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三是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了解贫困地区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和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吃动平衡行动。一是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和控烟限酒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引导合理膳食,将控制食盐摄入量作为指导重点,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科学运动理念,培养全民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指导和运动干预。二是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有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贯彻落实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充分运用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投入,确保国民营养计划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开展督导评估。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每年对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督导检查,并分别于2020年、2025年、2030年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各县(区)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价。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