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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bgs/2022-00108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临政办发〔2022〕42号 发布日期:2022-05-07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落实云南省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临沧市落实云南省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落实云南省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振旅游市场发展信心和活力, 促进旅游业及有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战疫情、促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立足临沧旅游产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旅游企业信心不足、政策落实评价体系不全等现状,进一步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切实帮助支持旅游企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全面激发旅游企业内生动力,提振旅游市场信心,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确保在疫情趋稳可控的前提下,按可比口径,力争实现接待游客总人次、旅游总收入恢复到2019年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疫情精准防控

1.管文旅场所。组织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含分社、网点)、文化娱乐场所(KTV)、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等重点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文旅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戴口罩、“两米线”等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规定。

2.管从业人员。积极建立健全重点文旅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库,实时开展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规范防护、个人健康监测日报告制度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有关要求,做到文旅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3.管流动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结合旅行社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严格落实旅行社企业“一团一报”制度,强化行前、行中及行后关键环节管理,压实旅行社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促进旅游消费

4.组织举办各种节会和演艺活动。确保在疫情趋稳可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好亚微节、沧源摸你黑狂欢节、美食节等地方特色节庆活动,并形成定期举办的机制,确保全市范围内“季季有节,月月有会”,各类节会活动络绎不绝,形成系统化、系列化。组织全市各类文艺院团、文化馆(站),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创作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艺节目在红色景点驻场演出或送戏进A级旅游景区演出不少于20场次。(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组织市内学生开展研学活动。全市中小学、大专院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研学、党史、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题活动。年内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党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6.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组织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观看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组织发放市域内文旅消费券。整合市、县两级各类资金、资源,针对市域内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等文旅行业主体,在市域内免费发放一定数量文旅消费通用券。(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吸引市外游客

8.组织旅行社开展“引客入临”活动。指导本地旅行社与市外旅行社强强联合,抱团发展,整合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等重点旅游企业,推出旅行社团购优惠套餐,精心设计临沧一日游、两日游、多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和自驾游、亲子游、采摘游、拍摄游、美食游、康养游等特色旅游产品。组织市内旅行社开展驻外营销,对在市外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固定员工,且每个营销机构年内招徕市外赴临游客数5000人以上的,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组织开展宣传促销活动。鼓励旅游企业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营销推广,加强事件营销,按季度根据流量贡献、话题贡献、内容美誉度等指标开展评比活动,对有重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经省级认定后,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 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加大区域合作力度。积极参加2022年中国南亚博览会、创意云南2022年文化产业博览会(上海)、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各类展会。深化拓展区域旅游合作,组织开展对缅人文交流,搭建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渠道。持续巩固与上海、成都、重庆、昆明、楚雄、大理、丽江、普洱、西双版纳等交流合作,推动文化旅游供需对接,指导旅行社打造跨省、跨区域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11.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建设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完善提升沧源葫芦小镇、崖画谷和双江荣康达乌龙茶庄园3个4A级旅游景区,做好博尚土陶花海休闲体验景区、凤庆滇红第一村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加快佤山凤城旅游综合体建设和沧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及临翔、双江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培育一批文旅融合新产品,打造班洪红色旅游景区等红色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以文物为主题的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各类专业演艺机构打造推出沉浸式、精品型、情景性、互动性的旅游演艺剧目。 建设一批高品质酒店,按五星级标准加快凤庆3200红茶文化苑(二期)、佤山凤城高品质酒店、沧源蓝韵大酒店、云县高品质酒店、永德柏芝林酒店、镇康阿数瑟大酒店、耿马滨河度假酒店、 双江勐库东来温泉康养酒店等建设;加快推进双江古茗之巢、戎氏普洱茶庄园、镇康赐福彝风边陲小镇、云县幸福地热谷等半山酒店建设;指导建设一批符合行业标准的高等级旅游民宿。对年度完成投资2亿以上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按照投资额3%的奖励政策,积极争取省财政对4A级旅游景区和甲级旅游民宿等奖励政策,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的文旅项目,优先给予用地等要素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 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不断强化招商引资。聚焦新业态、品牌酒店、特色民宿、主题娱乐等领域,策划包装30个左右有潜力、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形成招商清单,编印重点招商项目册、“口袋书”,组织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建、广西、四川、昆明、保山、红河等地开展文旅精准招商活动不低于4场(次),推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招商,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浓厚氛围。建立招大引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清单和招大引强项目库,引进大企业 、大集团到临沧落地投资项目或经营管理文旅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落实好减税降费和金融支持政策

13.落实服务业税费减免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特殊困难行业落实好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2022年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旅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游演艺单位、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文旅特色支行并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协调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文旅企业创新设计文旅金融产品。引导银行机构对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微文旅企业主动减免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收费,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符 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中小微文旅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有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

(六)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15.创新保险服务产品,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对暂停跨省团队游政策导致停团、退团、行程中止引发的团费损失增设保险产品,降低旅行社经营风险;对游客出行受疫情变化导致被隔离, 探索开发相应保险产品,减轻游客负担,解除游客出行后顾之忧。(责任单位:临沧银保监分局、市文化旅游局)

16.积极实施“云南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30天无理由退货”,优化完善诚信评价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旅行业新型监管机制,营造旅游市场“优胜劣汰、奖优罚劣”的竞争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旅游业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参与,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落实云南旅游服务标准,实施文明旅游“彩云行动”3年计划,增强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让游客获得难忘的“云南服务”体验记忆。(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线上职业培训支持力度,开设针对性、专业性强的课程,积极组织参加省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培训课程。积极落实旅游人才“薪火计划”,对重点人才专项扶持,对特需人才专项引进,对金牌导游发放特殊津贴, 保障旅游市场复苏后人才不断档。(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 民政府)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主动部署研究、主动带头落实、主动问效推动,认真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和保障落实的硬措施、细办法,确保落实省级政策方向不偏、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推动旅游业及有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

(二)强化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政策,通过继续实施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保险服务产品, 加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旅游人才“薪火计划”等政策措施,持续激发文旅市场活力。

(三)强化宣传保障。用好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企业服务 机构作用,开设政策宣传专栏,扩大《云南省关于精准做好疫情 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培训力度,增强政策把握和落实能力,提高政策运用水平。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政策宣讲、培训辅导、走访调研等活动,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推动各项政策及时有效传导到文化和旅游企业。

(四)强化考核督导。将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适当增加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级成立专项督查考评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考评,确保层层落实到位,对贯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