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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规划财务科    作者:   时间:2024-03-18 10:57:15   点击率: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53号)和《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责的批复》(临编复[2021]6号)执行。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老干科、综合督查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市场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抽检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和知识产权管理科。设有机关党委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2个党委;设边境经济合作区和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个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投诉举报中心和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一个大市场、二个战略、三个监管、四个安全、五个提升”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1、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市场监管2024年度全年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两会”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及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准确把握市场监管职责定位,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转化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2、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的部署,聚焦市场主体登记、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认证认可、质量监管、计量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行政执法等部门职能职责,全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3、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两个战略”实施。以《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为总纲,深入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夯实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4、持续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推动行刑衔接,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坚持“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抓好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抓实企业年报公示率不低于92%目标任务。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全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在线监管”等平台辅助市场监管工作,用好大数据赋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动态分析、预警预报和高效执法能力。

5、持续开展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守“四个安全”底线。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以“药剑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两个规定”为抓手,全面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电梯、燃气管道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力确保“三品一特”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抓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系列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全面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健全完善,统筹抓实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信访、反恐怖、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加大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及业务培训力度,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9人,财政全供养99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

车辆编制6辆 ,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790256.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82356.18元,单位资金收入170790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70195.09元,增长22.5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卫生健康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3395.09元;二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市场监管专项资金5000000.00元;三是含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136800.00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资金收入增加445900.00元,增长35.33%,增长主要原因:高新区分局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82356.18元,其中:本年收入28082356.1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82356.18元(本级财力28082356.18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70195.09元,增长22.5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卫生健康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3395.09元;二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市场监管专项资金5000000.00元;三是含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1368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9790256.1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82356.18元,其中,基本支出20532356.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95.09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卫生健康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36800.00元,增长212.86%,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市场监管专项资金5000000.00元;二是含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1368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28082356.18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2100.80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612100.8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开展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3171030.49元、市场主体管理350000.00元、市场秩序执法256800.00元、药品事务150000.00元、质量安全监管200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1200000.00元、事业运行891070.31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3932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0159.56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95984.8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部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168506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810922.08元;抚恤支出34174.68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1360217.1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行政单位医疗753473.02元、事业单位医疗50123.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8047.8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572.53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79878.7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1579878.72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支出28082356.18元,其中:基本支出20532356.18元,项目支出755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335931.12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包括:基本工资4617588.00元、津贴补贴5208600.00元、奖金2231712.00元、绩效工资5167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10922.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03596.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8047.8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829.75元、住房公积金1579878.7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22187.58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187.58元,项目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及各项目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交通补贴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3635000元、印刷费270000元、水费3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物业管理费180072元、差旅费336800元、维修(护)费300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149263.82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劳务费297718元、委托业务费590000元、工会经费92351.76元、福利费17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其他交通费86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78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4237.48元,主要用于支付原渠道退休人员工资部分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包括:退休费1640062.80元、生活补助34174.68元。

4.资本性支出15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安排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3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5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0000元

单位资金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1707900元,其中:其他收入1707900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分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及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其他市场监管事务类工作。

单位资金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支出17079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9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劳务费324000元、委托业务费113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36800元,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全市114名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补助支出1368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11.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6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周期为3年,2024年接受省级和国家级验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二)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根据临沧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程使用的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和质量抽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创新为途径,立足临沧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突出产品、工程和服务三大领域,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24抽检重点建材产品50次,抽检重要工业产品400批次,抽查风险预警监测产品2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0%。保障产品供给质量,提升产品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质量,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22187.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046.76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023年退休6人,调入1人,2024年编制预算时部门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99人,与上年相比减少5人,市财政依据部门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3398342.87元,其中,流动资产1461213.23元,固定资产11550562.59元,无形资产386567.0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9418.89元,增长6.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3981.21元,增长5.13%,无形资产减少56223.16元,下降12.7%,流动资产增加321660.84元,增长28.23%。固定资产增加原因是2023年增加安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少的原因是摊销;流动资产增加原因是单位资金收入增加。资产使用收入65850元,其中出租资产1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585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表”“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0111

发布人:市场监管局-张新福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