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12 17:02:00   点击率: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0000

  第一部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53号)执行。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隶属于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部门职责是药品、食品检验、药学知识咨询、药学科研。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综合上报或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检验;接受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送检;承办市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全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原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撤销合并,于2019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局内设22个职能科室,设有机关和非公经济组织2个党委,设有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和临沧工业园区分局2个派出机构,下属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开启“十四五”的重要之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六者”定位、树牢“六为”理念、强化“五要”作风,凝聚“五重”合力,牢记市场监管新使命,抓改革、促竞争、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努力打造一流的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三个环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抓学习教育。坚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临沧作风,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市场监管“沧江铁军”。

  2.抓营商环境。坚持按照建设统一市场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要求,坚持抓好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突出“放管服”改革深化,抓好企业准入、产品准入、食品许可审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知识产权注册等改革;突出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完善和内部管理规范建设,全力打造临沧市场监管软实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3.抓创新服务。坚持按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强化政策创新、项目实施、资金支持“三个保障”,更加积极主动向国家总局、省局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特色品牌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营商环境优化、国门食品安全提升、边境产品安全示范“五项工程”,奋力创造市场监管领域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新经验。

  4.抓提升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临沧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协调作用,突出产品、领域、时段“三个”重点,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动员和引导各行各业大力开展质量提升十大行动,着力做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确保食品药品、重要消费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1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7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2人。

  车辆编制7辆 ,实有车辆 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94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44.0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0.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有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分流,调往其他部门工作,同时年内退休了8人,所以2020年编制预算时局机关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25人,市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三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2020年项目经费各项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94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44.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4.04万元(本级财力 2944.0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0.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有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分流,调往其他部门工作,同时年内退休了8人,所以2020年编制预算时局机关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25人,市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三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2020年项目经费各项预算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单位预算总支出 2944.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4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有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分流,调往其他部门工作,同时年内退休了8人,所以2020年编制预算时局机关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25人,市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2020年项目经费各项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2944.0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9.60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369.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开展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830.77万元、市场主体管理1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10万元、质量基础4.28万元、药品事务20万元、医疗器械事务5万元、化妆品事务5万元、质量安全监管2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60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1.72万元、事业运行377.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1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3.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部分及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4.5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1.33万元;抚恤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60.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7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包括住房公积金158.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支出294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04万元,项目支出16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4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45万元,项目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补助,包括:

  基本工资6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万元)

  津贴补贴73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43万元)奖金31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8万元)

  绩效工资16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1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3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万元)

  住房公积金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4万元,项目支出148.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及各项目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交通补贴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括:

  办公费4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

  印刷费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28万元)

  水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

  电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

  邮电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物业管理费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

  差旅费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59.2万元)

  维修(护)费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万元)

  会议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培训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

  专用材料费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万元)

  劳务费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万元)

  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万元)

  工会经费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万元)

  福利费1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其他交通费10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原渠道退休人员工资部分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包括:

  退休费13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1万元)

  生活补助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12.7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补助支出。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

  2020年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2020年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组织市、县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覆盖率30%,同时,组织开展化妆品抽检工作,保障化妆品经营使用和产品质量安全,年内完成化妆品抽检17批次。

  (二)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市场监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商标、专利、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的监管整治,使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年内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不少于6次,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的理念,大力加强12315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诚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社会监督等“四个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四) 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30%。开展全市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及抽样检验工作,加大监管和抽验力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年内组织完成医疗器械抽验22批次。

  (五)质量提升行动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创新为途径,立足临沧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突出产品、工程和服务三大领域,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优势基本形成,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六)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结合临沧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使用的红砖、水泥、钢筋等建材产品的质量抽检,年内监督抽查重点建材产品批次不少于50批次,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质量。

  (七)药品安全监管及抽检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药品专项整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制定方案,有步骤的推进创建“临药”特色知名品牌工作,顺利完成药品抽验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0年计划抽验药品100批次、药包材5批次。

  (八)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的生产、流通环节开展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高风险产品进行风险预警监测,年内抽查风险预警监测产品批次10批次、抽查重要工业产品批次不少于50批次;查处无生产许可证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水泥行为,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保障全市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全面完成抽验工作任务。

  (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及抽验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抽检力度,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根据食品抽检结果,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采取措施,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食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同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6个专项协作小组按照议事规则、协作机制开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加大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力度,强化食品风险分析处置,做好食物中毒防控,保障单位食堂、学校及周边和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十)市场监管执法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在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管的职责范围内,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提升,依法查处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和广告监管。一是深化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切实强化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二是深化专项监管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效能;三是深化执法办案专业化建设,全面增强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四是深化监管方法和手段创新,努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职能作用。

  (十一)质量普法及依法治理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基本形成与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备的质量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高效的质量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质量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质量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二)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完成临沧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技术审查5份以上,并组织标准实施,对全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随机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0%,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和学习,年内组织开展1次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做好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培育和申报,并加强对现有示范试点项目监督管理和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十三)工商注册登记和信息年报公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对联系挂钩的16户民营企业年内至少走访2次;做好全市登记注册信息统计、分析,服务临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限授权,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认真组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依法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的“僵尸企业”,减少企业年报基数,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90%以上;牵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监管相关工作的执法监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以商事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信息抽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主,确保全市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对市场主体采取发放指导材料、群发短信微信、电话通知、集中指导、上门指导等方式,尽最大可能把企业信息年报公示的要求告知每一户市场主体,使其主动履行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十四)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妥善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安排,全市共10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十五)药械安全监测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依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份数大于等于1440份,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份数大于等于336份,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份数大于等于168份。

  (十六)食品检验扩项评审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求逐步进行食品药品检验参数的扩项,计划扩项食品药品检验参数20项。

  (十七)中药材检验检测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依法开展全市药品质量安全监测,对全市当前已种植的大宗中药材进行质量检测,开展质量分析。中药材抽样检测完成批次大于等于50批次。

  (十八)从业资格年审体检费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为确保工作依法正常开展,需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年内完成32名检验人员的健康检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93.66万元,比2019年的223.37万元减少29.71万元,减少比例1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有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分流,调往其他部门工作,同时年内退休了8人,所以2020年编制预算时局机关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24人,市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150_2020061103251720200612032237012.xls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