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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12 16:19:00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稳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十三五”(2016年——2020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临沧市第四次党代会的决定部署,以改革创新为统领,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始终,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市场监管为第一职责,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改革工作,为临沧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重大发展倡议部署和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一轴两城三带”发展空间格局和“修好路、兴水利、改危房、强产业、脱贫困、建生态、扩开放”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服务发展、消费维权四项职能,着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五项工程”:

  三、主要任务

  ——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聚焦“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降低门槛,深入实施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放宽准入,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束缚,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助“创客”们圆梦,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力争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递增10%,到2020年总量分别达到2330户、100户、12000户、130000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户,总数达到2000户。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投资企业、外来投资企业、入驻各类工业园区的投资者和国家重点发展以及省、市重点优势行业的企业跟踪服务率达到100%。抓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培育拥有核心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较强的广告龙头企业5家;涌现年广告经营额超过千万的大型广告公司1家;力争获得省一级广告企业资质认定1家,省二级广告企业资质认定3家。

  ——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工程。注册商标量年增长率10%以上。至2020年,有效商标注总量达到4000件以上,推荐认定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1件以上、著名商标总数达到100件以上,培育认定知名商标达到2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10件以上、集体商标达到10件以上。

  ——实施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工程。到2020年,12315行政执法体系、行业自律诚信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等四个体系基本构建,“网络覆盖城乡、信息交流互动、维权分级处置”维权网络架构基本建立,实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快、分流快、办结快”,做到消费投诉件件受理,事事回应;实现全市所有乡镇100%建立消费者消费分会、所有街道办事处村委会100%建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

  ——实施非公党建建设工程。按照市委“一委四制”非公党建模式,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保持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100%覆盖;抓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市局3个,每个县区局1个,指导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发展强、党建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以党员经营户为重点,在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的“三亮”活动;建设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书记、党员、指导员和出资人“四支队伍”,做好“三培养”工作。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经营骨干中的党员培养成管理人员,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充分运用企业信息年报平台,依托和运用信息化手段,协助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做好50人以下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对党建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各县、区每年从个体工商户和非公有制企业中评选出10户“党员经营示范户”。以党建带团建,稳步推进非公团建工作,努力做到团组织全覆盖。

  ——实施好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38个部门印发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双告知”职责,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强化风险防范,及时有效查处各种经济违法案件,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和涉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市场主体诚信培育活动,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公示、“消费满意示范店”、“诚信市场”、“农村文明集市”、“平安市场”建设工作,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每年重点扶持1个左右能够代表临沧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省级诚信市场,创建“平安市场”和“农村文明集市”县级各18个、市级各5个、省级各2个,创建“消费满意示范店”省级40个、市级80个、县级160个。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

  四、保障措施

  围绕总体目标和“五项工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促进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狠下功夫。

  大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全面落实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全面落实“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办理流程,规范服务事项,规范服务言行,全面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一个窗口”办理。认真贯彻落实《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场主体登记暂行办法》、《临沧市缅甸自然人个体工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临沧市工商登记负面清单(暂行)》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继续抓好“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扶持工作,积极支持外企、央企、省企和民企落户临沧。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引导、行政指导、经营辅导和行为督导,推行跟踪服务、联系帮扶、融资助企等措施。

  大力实施高原特色农业红盾助推行动。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大力扶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庄园等农业新型主体。实施涉农商品绿色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引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绿色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实施农资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组织开展化肥质量检测,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的不合格农资。实施流通体系促进工程,推广涉农合同格式文本,发展订单农业,抓好农村经纪人的培育,促使临沧产品走出临沧、走出云南。

  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力争到2020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云南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临沧品牌等品牌达300个以上的发展要求,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证明商标的培育、申报、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全程化服务;围绕咖啡、坚果、核桃、茶叶、甘蔗、橡胶、竹木、烤烟、畜牧、生物药业等生态产业及民族文化旅游、民族节庆活动,抓好绿色商标注册;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庄园建设,积极发展茶叶、畜牧、水果、烤烟、生物药业等绿色生态农产品的绿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绿色集体证明商标,促进生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商标品牌的梯次培育,开展临沧市知名商标认定,培育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大力发展广告创意产业。围绕绿色品牌发展创意广告,引导广告创意业运用商品广告、企业广告、公益广告等大力推介临沧的整体形象品牌、生态城市品牌、生态基地品牌、绿色商品品牌,突出宣传临沧形象品牌,提升城市、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运用企业的营销载体,大力推介临沧绿色生态形象品牌,引导民族文化、茶文化、边地文化、休闲养生精品文化旅游业和会展节庆与广告创意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与广告业发展互促并进,提高对外宣传的推介能力。

  ——牢固树立监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着力在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上狠下功夫

  强化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及其他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无传销城市”和“无传销社区”创建,推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新机制,切实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继续依法开展各项经济检查工作,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典型案。要逐步建立案件集体审议、执法办案衔接、重大违法案件报告、大要案统一掌控和挂牌督办等制度,统一办案标准、统一办案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结合市场监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靶向”整治的要求,继续打好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的市场监管“组合拳”。主动作为,切实担当,深入抓好监管,严厉打击短斤少两、欺行霸市、无照经营、骗买骗卖、虚假有奖销售等违法违章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强化合同监管,加大对重要行业领域“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

  ——牢固树立维权是第一使命的意识,着力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狠下功夫

  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四个体系”、完善“四个机制”、开展“四项活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创新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行业自律诚信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四个体系”,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投诉分流转办机制、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四项机制”,开展消费满意临沧行、消费满意大讲堂、消费维权“五进”、消费维权执法“四项活动”。

  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围绕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领域,紧紧抓住市场监管的重点和关键,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加大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临沧放心消费、安全消费、满意消费、微笑消费、幸福消费。要充分发挥12315数据信息的资源优势,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对消费投诉较为集中的商品和服务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不断创新发展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工商登记负面清单”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建立市场主体登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做好登记注册工作,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登记、公平竞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继续深化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双告知”职责,切实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优化年报系统,做好年报数据分析利用工作;加强对主体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及时性、准确性检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运用;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经营异常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建设,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助推“全国一张网”建设和大数据监管,实现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

  继续深化消费维权体系改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围绕让消费者在临沧放心消费、安全消费、满意消费、微笑消费、幸福消费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维权组织的作用,积极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平台,努力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健全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完善约谈程序和方式,增强行政约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风险分析和管理,完善区域产品质量风险警示制度。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机制,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能,快捷调处消费纠纷。探索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区域消费纠纷调解一体化建设,努力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加大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工商职能,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深入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得随意授权,不得越权执法,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登记程序和审批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完善对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程序,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对市场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

  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强化内部监督,积极采取查办案件督察、查办案件监督制约、信息技术手段流程控制等措施,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体系,增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外部监督,深入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主动邀请人大和政协进行民主评议等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法定职责。

  加强法制宣传。落实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讲座、上岗培训、任前培训、定期轮训等方式,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牢固树立行政要依法、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理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结合“七五”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消费者的法律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推进诚信市场体系的建立。

  创新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和方式,建立行政指导程序规定、统一文书格式、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行政指导的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等制度。行政执法文书全面说理率达到100%。依法告知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优秀案例评选、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网上录入执法办案率达到100%。

  (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夯实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的根基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工商为核心,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等载体活动。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建设。坚持提高学历层次与提高业务能力并重,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的业务教育培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要求,持续深化“四风”整治,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制度,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依法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民意。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有关规定,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案件。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抓好自身的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计划财务、基本建设等最基本的基础性工作,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完善创建措施,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质量。巩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力争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和办公OA平台建设,加强“全省工商一体化业务平台”运用,启用“云南工商业务系统(移动版)”,建设广告监测平台,建设移动执法平台。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将信息化手段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现场办照、信用公示、执法办案等动态服务监管执法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