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适度合理消费,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来源: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李易坤   时间:2022-04-28 16:34: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报告中指出,预付式消费纠纷的解决一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难点。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波动影响,消费者前期交费容易,后期退款难的投诉同比增幅明显。引发纠纷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商家无故拖延或拒不办理消费者合理退订要求;二是商家设置不合理退费条件并收取高额手续费;三是商家因经营不善,转让、倒闭时违约“跑路”,未对债权债务做妥善处理。

预付式消费纠纷,既有受疫情影响表现出来的阶段性矛盾,也有这种消费模式本身存在的原发性问题: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经营者仅通过店堂告示或口头说明确定合同内容,并单方面制定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二是预付式消费群体涉及人数较多,涉及金额总数较大,易引发群体性投诉。三是发卡动机复杂,个别商家发卡目的实为圈钱,收取消费者预付款项后挪作他用,最终资金链断裂引发群体性维权。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判断是否选择预付式消费,应从经营者主体、资质、持续履约能力、消费者自身权益、维权途径以及证据保存等方面综合考虑,特别需要谨慎选择。由于消费者掌握经营者的信息不全面,难以把握消费风险,因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降低预付式消费的风险:

一、选择知名、信用良好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权威渠道了解经营者信息、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纠纷或相关行政处罚等;也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经营者涉及的案件数量及类型,再根据其经营门店数量综合判断经营者状况。

二、确认预付收费的主体与提供服务的主体是否系同一主体。如果为不同主体,则要谨慎对待。同时,预付款项时应要求经营者提供发票。尽量避免在经营时间较短、经营不正规、对预付式消费的权利义务无明确约定的经营者处进行预付式消费。

三、注意经营者告知或承诺的预付式消费中的各项权利义务。对重要的权利义务,如经营者的服务人员、服务项目、使用期限、退费事宜、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申明事项、特别条款约定、合同解除等内容予以高度关注,要求书面约定。对于合同中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合同解除权、合同救济权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不予接受。

四、注意保留预付式消费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消费者都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消费者应注意保存在消费过程中与经营者沟通的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原始载体记录的内容。同时,应保留预付式消费的每项消费记录、凭证,以及与经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备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