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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1-12-30 18:2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之二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27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临沧市财政局局长  欧再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财政年初预算收入合计为2448507 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53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1500万元,上年结余1706万元,调入资金73272万元),支出合计为244850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94307万元,上解支出48000万元)。根据今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发展态势分析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发生如下变化,根据《预算法》规定,需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1.收入变化情况:一是因市级罚没收入规模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96700万元调整为100700万元,增加4000万元。二是今年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政策退坡,上级补助收入等有所变化,一般性转移支付净减少166304万元,其中:增加12696万元(公共安全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116万元;结算补助增加12580万元),减少1790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减少59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减少50000万元;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减少7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5902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专项转移支付减少20000万元;农林水等其他专项转移支付减少39025万元。三是为实现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兜牢“三保”底线,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市级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财力来源,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60万元。四是其他可调入资金未达到预期,导致调入资金较年初预算减少27243万元。五是上年结余较年初预算增加12485万元。各项收入合计净减少227527万元。

  经专项预算调整和本次预算调整后,市级收入合计为244703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75万元。

  2.支出变化情况:

  (1)因正常晋升、人员增减变化,带动工资及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相应变化,落实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等因素影响,人员支出增加6351万元,通过年初基本支出预留调剂使用,剩余年初基本支出预留对应调减,基本支出净减少7645万元。

  (2)项目支出净增加49584万元。

  一是年内追加项目支出37404万元,主要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8880万元;市委政法委边防建设专项资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资金等7679万元;市纪委市监察委1812工程项目二期经费、纪律审查调查、留置点运行保障、监督监察等经费7190万元;职教园区前期工作经费2200万元;市交通运输局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市委办党政专用视频会议系统县(区)延伸工程资金、替代工程建设资金1179万元;市公安局辅警工资1019万元;市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补助1094万元;疫情防控等经费870万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加班补贴、辅警工资604万元;上海援滇专项资金500万元;“五会三节”市场开发筹集经费327万元;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00万元;市中医医院公益性岗位及编外人员补助经费28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277万元;市委组织部“智慧党建”调度指挥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56万元;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他各部门项目及工作经费3049万元。

  二是市级财力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2180万元,主要是2021年土地整治(第二批)专项资金10880万元;2020年8县(区)纪委监委办案经费810万元;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市级补助县级经费490万元。

  (3)省级补助国道219线项目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调整至市级列支,支出增加134955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1412万元用于归还土储资金。

  (5)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及上级下达专款较晚等因素,暂缓下达上级专款36588万元。

  (6)市对下省级补助支出减少379245万元。

  综上所述,各项支出合计净减少227527万元。

  经专项预算调整和本次预算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专项预算调整后的410374万元调整为538500万元,市级支出合计为244703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75万元。

  变化后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7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外债)转贷收入4352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1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1500万元,调入资金46029万元,上年结余1419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60万元。收入合计2447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5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477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1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272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000万元,调出资金11412万元。支出合计2447032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市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市级动用预备费35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新冠疫情肺炎防控、疫苗接种及对外援助经费87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38万元;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及“六稳”“六保”任务等支出2392万元。

  (2)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9922万元,本次预算调整动用856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支出,动用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1362万元。

  (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526671万元(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8756万元,利息收入36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2138万元,转移收入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9553万元,上解收入222502万元)。支出合计为458127万元(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83380万元,其他支出51万元,转移支出219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4993万元,上解支出8347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600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85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6310万元。因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增加,参保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8804人,工伤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相应增加,同时,根据省级相关文件要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70%,按80元一针剂的疫苗费用及8元一针剂的接种费用及剔除三岁以下儿童数量后的总人口数测算,预计共需疫苗及接种费用35000万元。综上所述,需对市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1.收入变化情况:一是工伤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增加558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966万元。各项收入合计净减少408万元。收入变化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为52626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08万元。

  2.支出变化情况: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其他支出增加35000万元;二是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76万元;三是上解上级支出减少286万元。各项支出合计净增加34990万元。支出变化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为49311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4990万元。

  变化后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费收入49314万元,利息收入36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2138万元,转移收入9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25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587万元,收入合计526263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83380万元,其他支出35051万元,转移支出219万元,购买大病补充保险149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319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6281万元,支出合计493117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314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0912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不作调整,按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执行。

  本次预算调整为全年预算执行预计,年终实际执行结果可能与本次报告数存在差异,我们将在明年初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最终实际执行结果。

  二、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93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4200万元。

  收入方面:根据全市经济态势分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不作调整,继续按493600万元执行。

  支出方面:一是今年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政策不再执行,同时,随着脱贫攻坚结束和乡村振兴起步,农林水类补助减少,因此上级补助资金较年初预计大幅减少;二是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明确,“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结合当前全市财政资金情况,全市财政支出将出现较大降幅;三是国家、省决算布置要求,州市、县区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列支;四是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减少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规定,根据以上因素分析,需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进行调整,建议由专项预算调整后的2828374万元调整为2230000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存在收入增长结构不优、上级补助减支幅度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重、财政收支平衡难、财政资金运转困难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临沧市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12.23) 11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