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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临沧市财政局    时间:2018-07-05 10:16: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诸多因素带来的困难,围绕目标,稳中求进,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力攻坚破解难题,财政收支实现双增长,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0434万元,为年初预算398100万元的100.6%,同口径增收21604万元,增长5.7%,同比增收17700万元,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191426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8%,非税收入209008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9495万元,为年初预算2240600万元的108.4%,比上年决算数2133903万元增支295592万元,增长13.9%。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7979万元(含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5000万元,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4000万元),上年结转16028万元,调入资金109124万元,收入总计2683565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9495万元,上解支出37911万元,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一般债券支出184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58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当年财力净结余13258万元全部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当年超收收入净结余9654万元),支出合计26646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901万元。结余的形成,主要是由于部分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和部分项目按工程进度拨款,当年难以形成支出,需结转的资金2018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618万元,为年初预算72700万元的106.8%,同比增收7410万元,增长10.6%(其中:工业园区完成15902万元,同比增长4%;边合区完成1991万元,同比增长43.7%)。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7515万元,为年初预算325100万元的134.6%,比上年决算数235049万元增支202466万元,增长86.1%(其中:工业园区完成17840万元,增长4.9 %;边合区完成13755万元,增长31%)。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清理工程建设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入库近亿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原在县(区)列支部分9亿元统一纳入市级列支;二是省级转贷我市新增债券市级列支部分较上年增加2亿元;三是上级补助车辆购置税市级列支部分较上年增加4亿元;四是兑现规范津补贴及奖励性绩效政策增支近亿元。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6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7979万元(含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155000万元,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4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0599万元,上年结余1226万元,调入资金7655万元,收入总计2285077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751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67652万元(含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79490万元,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48810万元),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一般债券支出35190万元,上解支出379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7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当年财力净结余6467万元全部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当年超收收入形成净结余4918万元),支出合计2284735万元。收支相抵,市级财政年终滚存结余342万元(含工业园区年终滚存结余115万元,边合区年终滚存结余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0060万元,为年初预算30995万元的451.9%,比上年决算数32253万元增收107807万元,增长334.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0408万元,为年初预算69006万元的102%,比上年决算数63194万元增加7214万元,增长11.4%。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收入1400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46万元(含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800万元),上年结余7950万元,收入总计183056万元。本年基金支出70408万元,调出资金83704万元,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专项债券支出12800万元,支出合计16691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16144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18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88万元,为年初预算8800万元的68%,比上年决算数3388万元增加2600万元,增长76.7%。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012万元,为年初预算8645万元的46.4%,比上年决算数3800万元增支212万元,增长5.6%。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未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未完成年初目标。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收入59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46万元(含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800万元),上年结余5572万元,收入总计46606万元。本年基金支出401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5235万元(含地方政府存量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2800万元),调出资金2363万元,支出合计4161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4996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18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0883万元,为年初预算529354万元的109.7%,比上年决算数348364万元增长66.7%,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18563万元,利息收入77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1951万元,转移及其它收入261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5677万元,为年初预算506576万元的103.8%,比上年决算数291061万元增长80.6%,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511258万元,转移支出173万元,购买大病补充保险79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3万元,稳岗补贴606万元,其它支出463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552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4949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076万元,为年初预算70481万元的394.5%,比上年决算数62690万元增长343.6%,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33601万元,利息收入38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488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5703万元,转移及其他收入32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3951万元,为年初预算77143万元的264.4%,比上年决算数50025万元增长307.7%,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457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2883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7935万元,转移及其它支出6262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741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7034万元。由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级次调整,中央、省和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统一在市级列支,不再分配下达县、区,所以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数超预算数。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5万元,为年初预算229万元的115.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5万元,为年初预算169万元的121.3%。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三保”、脱贫攻坚、“五网”建设、提升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紧扣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收支进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强化绩效管理,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1.稳中求进,财政收支实现稳步增长。面对复杂的财政收入形势,财税部门加强税源监测和征管,大力清缴欠税,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收入组织工作中既做到应收尽收,又做到减免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登上40亿元新台阶。进一步统筹平衡财力,积极筹措资金,围绕支出目标,加快支出进度,强化支出管理,提高支出效益。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结合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积极做好脱贫攻坚、“五网”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政策和项目上对我市的支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累计争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97.4亿元,为全市财政支出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各级财政切实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落实惠民政策,努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95亿元,圆满完成年初确定支出目标。

2.以人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坚持合理配置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顺序,确保“三保”支出优先足额保障到位,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98.68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4.9亿元。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启动实施传统村落保护10个、省级建制镇示范试点1个、省级重点村项目68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2个、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11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53个,有效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涉农补贴,全年累计兑付涉农补贴6.74亿元,稳步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仅市级财力安排1.56亿元投入脱贫攻坚,有力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纳入整合范围的20项中央资金和21项省级资金进行整合,共整合资金37.81亿元,形成支出33.64亿元。二是落实教育精准脱贫,推进均等化发展。全市教育支出完成43.26亿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边境县14年免费教育,全面落实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建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各类资助政策,推进教育均等化发展。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2.26亿元。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并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提高1%,月人均达到328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高5%,月人均达到168元;认真落实创业创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9万人。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5.84亿元。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医疗保障待遇统一,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标准达每人每年450元,保障210.3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五是切实维护边境安全、边疆稳定。加强边境村村委会建设和进村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强化禁毒防艾工作,进一步构建边境维稳长效机制,筑牢国家“围墙”,全力保障边境地区社会安全稳定。六是积极促进各项文化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继续支持国家重点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均等享受公共文体服务;认真落实“两馆”免费开放各项政策,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支持力度。

3.保障重点,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全力推动重大项目投资,确保稳增长政策全面实施。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探索重点项目投资基金融资途径,规范运作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15.5亿元,规范运用PPP模式等支持以高速公路、铁路建设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机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完成工可审查,临沧至普洱、临沧至芒市铁路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大临铁路、凤庆通用机场、玉溪至临沧、临翔至清水河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永德通用机场、链子桥至勐简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完成170.12亿元,较上年128.88亿元增长32%,有力支撑了全市GDP的增长。

4.深化改革,依法理财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与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现公开全覆盖。三是继续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滞留财政资金行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动态跟踪监控分析机制,对符合存量资金政策应收回的坚决收回,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5323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切实加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结转资金“消化”力度,开展专项督查,通过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全市8县(区)财政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已实现“清零”。四是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相关政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资金19.68亿元,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强化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机制,清理纠正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切实维护政府信用。五是全面推进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先后就部门财务管理、预决算真实性、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或核查,会同纪检机关对全市小金库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追缴(扣回)财政资金1.57亿元,督促相关部门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使用资金。七是认真落实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政策。清理规范收费政策和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八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出台《临沧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九是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市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485亿元,处置不良贷款31亿元。十是积极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上划各项工作。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但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入增量小,全市工业经济、实体经济发展困难,支撑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0.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仍达52.2%。二是全市“五网”建设、脱贫攻坚、民生支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绩效政策等民生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市县(区)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主要依靠上级补助,一方面收入增收难、上级财力性补助增量不足,各级可用财力增长受限;另一方面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三是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深入,绩效预算、涉农资金整合、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约束机制有待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区域性风险化解的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逐步显现。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我市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税收增长后劲乏力,同时面对各级财政刚性支出的迅速增长和稳增长等保障压力,财政平衡极为困难。但随着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倡议及辐射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我市经济发展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态势正在显现。

有利因素:一是国家继续实施 “一带一路”倡议和辐射中心建设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等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将带动我市经济回暖向好发展。二是大中型水电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将于2018年初执行完毕,电力企业增值税纳税规模预期较2017年将有大幅增长。三是随着2018年以高速公路、铁路建设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涉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加,预计相应税收有望保持较高增速。四是脱贫攻坚、路网建设等中央、省关注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将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不利因素:一是由于2017年路网工程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收入已基本入库,预计2018年耕地占用税同比将大幅减收。二是长期形成的非税收入高基数已难以维持快速增长,增速将进一步回落。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增长迅猛,上级财力性补助增量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

(一)预算编制思路及原则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坚决支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首保工资运转、足额财力定支、力保刚性配套、确保重点工作、力争债券保障重大项目”的原则,安排好各项支出。一是足额保障个人支出。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涉及个人补助部分,按政策标准足额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增人增支等支出通过年初预留给予保障。二是强化统筹。坚持统筹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有效整合部门结余、新增政府债券等资金,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四是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五网”建设、产业发展等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是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二)全市及市级收支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0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400434万元增长1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72500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比上年快报数2429495万元增长10%。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6000万元(含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6000万元),调入资金51899万元,上年结转18901万元,收入总计30373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2500万元,上解支出388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326000万元,支出合计3037300万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5800万元(其中:工业园区17500万元,边合区23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77618万元增长10.5%,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1000万元(其中:工业园区20000万元,边合区15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437515万元增长10%。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6000万元(含专项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下级上解收入40000万元,调入资金45000万元,上年结转342万元,收入总计2697142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71342万元(含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20000万元),上解支出388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06000万元,支出合计2697142万元。市级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874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40060万元下降36.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289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70408万元增长88.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比上年减收。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期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长。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为:本年基金收入88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000万元,上年结余16144万元,收入总计132891万元。基金支出13289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6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5988万元增长148.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86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4012万元增长270.5%。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园区、边合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计大幅增长,其中:工业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计完成8184万元,同比增长687.2%,边合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计完成4500万元,同比增加450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收入14864万元,上年结余49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000万元,收入总计47860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4866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补助下级支出32994万元,支出合计4786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93527万元,较上年快报数580883万元下降15%,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321410万元,利息收入48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6300万元,转移收入97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7934万元,较上年快报数524605万元下降22.2%,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398692万元,转移支出491万元,购买大病补充保险73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4万元,稳岗补贴518万元,工伤预防费、劳动能力鉴定、技能提升补贴等支出78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855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0542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1691万元,较上年快报数278076万元下降20.3%,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26719万元,利息收入16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096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2374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2579万元,较上年快报数203951万元下降5.6%,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36022万元,转移支出23万元,购买大病补充保险73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8378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91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6147万元。

全市及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较上年降低原因: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全市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资金清算工作,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均在2017年列收列支,受此影响,2018年全市及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较上年均有下降。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虽然县(区)研究制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但由于县(区)国有企业实力较弱,多数属于政策性亏损企业,暂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条件,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仍仅限市级。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1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265万元下降17.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205万元下降2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相关条例规定,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确保市本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到各部门。同时,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照要求已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及时下达各县(区)财政。

三、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2018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相关条例,认真履职,精准发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组织收入与向上争取并举,全力以赴保平衡

一是围绕年度目标强化收入组织。认真研判形势、充分估计困难,落实税收政策,提高收入质量,力争全市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二是加快培育重点企业,狠抓财源建设。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立产业发展基金,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以财源培植促财政增收。三是积极主动对接和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达到220亿元以上,为实现全市财政支出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优化结构与保障重点并进,坚持不懈惠民生

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遵循“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足额保障人员支出和机构运转后,重点向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沿边对外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倾斜。二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资金保障任务。三是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确保各项涉农补贴及时兑现,找准重点,加大对农业基地建设投入。四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投入,确保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五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积极推进健康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措施有效实施;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六是大力推进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全面推进大临铁路、玉溪至临沧、临翔至清水河、云县至临翔等10条段高速公路建设,完成高速公路投资16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凤庆、永德通用机场建设和孟定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七是继续加大对环保、公共安全、民族、科技、文化、体育、城乡社区等方面的投入。力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完成212.66亿元,增长25%。

(三)加大投入与整合资金并重,统筹资金助脱贫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大力推动住房、教育、健康、金融、基础设施等专项扶贫行动。一是继续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力度。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年内整合涉农资金38亿元以上。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市级财政2018年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亿元,全力保障4.8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三是建立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重新分配机制,积极清理结余在部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切实加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结转资金“消化”力度。四是狠抓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扶贫精准度和实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规范举债与化解存量并用,管理债务防风险

一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市国资公司运营的财务结算中心为核心平台用好用活“资金池”。积极培育市级融资主体,建立产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完善的财政金融信用体系,突破融资难瓶颈。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充实资本金等方式,切实把财税政策杠杆用活,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二是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认真落实上级举债融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融资、违规担保、违规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严禁违法违规超限举债,有效防止隐形债务。积极探索还本付息预拨机制,着力构建良好的还本付息机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依法依规用好用活债券转贷资金。力争新增债券20亿元和置换债券30亿元及专项基金40亿元以上,重点保障脱贫攻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四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债务化解规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政府性债务政绩综合考核问责机制,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金融信用。

(五)强化监管与绩效提升并行,深化改革促发展

通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通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全面启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和开展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成果,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加强资金整合盘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约束力,构建全覆盖的财政监督格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统筹用好结余结转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结转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快盘活存量资金的预算执行,防止资金发生“二次沉淀”;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与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三是继续硬化预算执行管理和打造透明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切实加快建设绩效预算。逐步构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激励和问责制度,适时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县级全覆盖,加强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的统筹,逐步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六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和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重点开展民生支出、脱贫攻坚、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开展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年内计划开展12项(次)专项督查,促进依法依规理财用财。七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市级国有企业改制10户,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八是建立健全财政内控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为从事财政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按照“做好分内之事,保障民生之业,服务发展之需,谋划财政之要”的要求,发扬临沧作风,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作风过硬的“沧江财政铁军”,严格按照财政行政权力清单和法定界限行权用权,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实现财政管理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抓好审计整改,积极配合并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

2017年临沧市及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