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时间:2023-03-15 17:21: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0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以及双江分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双江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老干部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及涉外方面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

2.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分局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分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污染防治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环境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总量减排控制、清洁发展机制及各类规划、计划编制、审定工作。承担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各类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4.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事务工作。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狠抓党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四是有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五是扎实抓好固体废物管理。六是扎实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3.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历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转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狠抓历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全面加快推动历次督察、巡视、检查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整改。

4.强化监督执法,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聚焦执法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三是加大医疗机构环境监管,保障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四是着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五是切实抓好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5.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站软硬件设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将提升监测队伍的专业技能这一“软件”和完善实验室设备这一“硬件”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6.聚焦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二是实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把准入关。三是加强环境法制宣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5人,行政编制7人(含机关工勤1人),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其中:调出1人,新招录3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09,329.7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1,489.7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84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917,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85,346.27元,增长83.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基本支出3,861,489.79元,比上年增加237,506.27元,增长6.55%,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二是本年项目支出2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本年具体项目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三是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2,917,000.00元,比上年增加2,917,000.00元,增长100%,本年具体单位资金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疫情防控经费11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经费100,000.00元、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专项资金1,780,000.00元、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600,000.00元、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7,000.00元;四是其他收入10,840.00元,本年具体其他收入是县级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81,489.79元,其中:本年收入4,081,489.7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1,489.79元(本级财力4,081,489.7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7,506.27元,增长6.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资金加大,具体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61,489.79元,比上年增加237,506.27元,增长6.55%。项目支出2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09,329.7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81,489.79元,其中:

基本支出3,861,489.79元,比上年增加237,506.27元,增长6.5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590,386.8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公用经费271,102.90元,占基本支出的7.02%。

项目支出2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具体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2,91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7,000.00元,增长100%,具体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疫情防控经费11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经费100000.00元、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专项资金1,780,000.00元、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600,000.00元、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7,000.00元。增加原因:县级生态环境项目增加。

其他收入10,840.00元,具体为:县级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065.60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065.60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19,929.90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9,645.7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7,406.9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134.9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42.33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3,232,438.61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012,438.61元;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3,012,438.61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55,055.68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861,489.79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590,386.89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386.8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902,9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2,940.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148,0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064.00

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266,7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46.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417,0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7,060.00

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4,065.60元(其中:基本支出374,065.60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05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52.65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134.92元(其中:基本支出62,134.92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68.04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8.04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255,055.68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55.68

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8,323.90元(其中:基本支出271,102.90元,项目支出187,221.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55,0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0.00元,项目支出97,221.00元)。

印刷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元)。

水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电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元)。

邮电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差旅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2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工会经费18,05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8.80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13,544.1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4.10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3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资本性支出32,7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2,779.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32,7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2,779.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1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17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4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4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2.6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34次,共计预算接待342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3,137,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经费220,000.00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经费2,917,000.00元,共6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

(一)财政拨款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疫情防控经费: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10,000.00元,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本单位的职能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年资金执行率达100%。

2.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经费:2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00元,用于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修缮维护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维护好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3.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经费: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00,000.00元,用于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六部门印发《云南省“云南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环发〔2021〕11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4.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专项资金:21103污染防治1,780,000.00元,用于2110307土壤支出,主要用于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目标1:通过调查,摸清双江县重点区域(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主要污染源,提供整个流域的详细、完整的调查成果,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目标2:对本次调查的农用(农灌)地进行风险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为管理部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依据等。

5.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21111污染减排600,000.00元,用于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费等。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全县监督性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

6.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1111污染减排227,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6.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1,102.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89.12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资产总额1,208,264.46元,其中,流动资产250,454.86元,固定资产原值2,527,066.80元,累计折旧1,660,566.55元,净值866,500.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00,000.00元,累计摊销8,690.65元,净值91,309.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95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双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按计划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疫情防控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本单位的职能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继续开展本单位的职能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疫情防控经费110,000.00元,资金未使用完,本年继续使用。

(六)项目实施计划:本年资金执行率达100%。

(七)项目实施成效:本年资金执行率达100%。

三、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修缮维护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四)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修缮维护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修缮维护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双江自治县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修缮维护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四、项目名称: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四)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六部门印发《云南省“云南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环发〔2021〕11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经费1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六部门印发《云南省“云南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环发〔2021〕11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七)项目实施成效: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五、项目名称: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

(四)项目实施内容: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专项资金1,780,000.00元,资金未使用完,本年继续使用。

(六)项目实施计划:目标1:通过调查,摸清双江县重点区域(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主要污染源,提供整个流域的详细、完整的调查成果,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目标2:对本次调查的农用(农灌)地进行风险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为管理部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依据等。

(七)项目实施成效:1.通过调查,摸清双江县重点区域(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主要污染源,提供整个流域的详细、完整的调查成果,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2.对本次调查的农用(农灌)地进行风险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为管理部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依据等。

六、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费等。

(四)项目实施内容: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等。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6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等。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等。

六、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费等。

(四)项目实施内容: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费等。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6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等。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等。

七、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四)项目实施内容: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7,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