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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8-09-04 17:4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401000

临沧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定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规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参与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国民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涉及不同层次和地域范围规划的论证、编制;参与城乡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参与城市建设近期项目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参与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公布城镇化信息和城乡规划数据。

3.负责市域内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相关规划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审核市域内涉及全局性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参与其可行性研究并按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列级和保护利用,指导开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和规划建设管理。

5.负责临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地下管廊综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6.负责临沧中心城市规划区各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7.指导全市城乡规划执法稽查及规划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指导各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含临翔区乡镇及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报批各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城乡规划的实施。

9.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规划的深刻内涵,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线三区”,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一是完成临沧市及云县、双江、沧源、永德县的总体规划修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孟定口岸城市,中心城区的东部拓展、综合交通、亚微展示中心等规划编制。完成城市规划馆的布展工作。完成7县的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完成水景观、东部入城口、城市名片等城市设计。二是深入开展好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完成39个乡镇的总规修改和63个乡镇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三是完成50个重点村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

2.加强各类名目申报工作。积极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风景名胜区,科学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传统村落;将临沧主城区和沧源县城申报为省级城市设计、城市双修试点;将临沧市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申报为省级试点;将鲁史、翁丁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博尚镇、茂兰镇,古墨、芒团、勐卡、碗窑、斗阁、石洞寺列级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完成凤庆县、双江自治县、镇康县3个县以及临沧澜沧江水文化,临沧冰岛昔归茶文化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的前期工作;紧紧抓住省政府重点培育特色小镇的机遇,以打造精品,形成示范为目标,抓好特色小镇的策划及报批工作。

3.j建立完善各类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域覆盖的、基于统一坐标系统和矢量数据的智慧规划信息平台,以“智慧规划”带动“智慧新区”建设。构建开放、有效的规划协商机制,修改完善市城规委公众委制度,完善乡镇规委会议事规则,增强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创新机制,集中、统一的决策机制,依法、权威的执法机制,长效、稳定的管理机制,常态、严格的督查机制。建立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实现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理,提高基层管理效力。

4.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整治。严格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要求,加快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扎实开展好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加强规划执法稽查,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好各级城乡规划督察员职能作用,坚决纠正、治理城乡规划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依行政。加强“两违”建筑查处的督促指导工作,年内至少查处存量“两违”建筑22.39万平方米。

5.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一是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完善各县城规委议事机构,严格 “一书三证”制度;二是严格实施临沧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办法、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技术政策;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弘扬和保护历史文化、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乡水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 “四线”管理规定;三是依托“多规合一”建立数字化城市规划监管平台,搭建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坐标系统的统一及入库,建立多规数据综合展现及项目合规性检查信息系统,实现“智慧化”城市管理,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6.抓好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创新工作思维、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强服务、重大建设项目优服务、全面跨越发展快服务、中心工作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勤服务,提升规划服务质量及效率。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脱贫攻坚、深化改革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规划系统服务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年末机构数为3个,较上年增加1个事业单位(临沧市城市规划馆)。临沧市城乡规划局现有办公室、城市规划科、工程规划科、村镇规划科、执法稽查科5个科(室),临沧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临沧市城市规划馆两个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独立编制不独立核算,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预算级次是一级预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报表类型是单户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为28,032,309.82元(其中财政拨款24,783,194.36元、其他收入3,249,115.46元),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88.41%,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11.59%。上年总收入为6,404,000.16元(其中财政拨款6,353,443.07元、其他收入50,557.09元),较上年增加337.73%(其中财政拨款增加290.08%、其他收入增加6326.63%),调资、2017年实施项目增大(重点规划馆项目)是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为27,283,252.45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415.81元,项目支出23,658,836.64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13.28%,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86.72%。上年总支出为5,621,999.93元,较上年增加385.29%,调资、2017年实施项目增大(重点规划馆项目)是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4,415.81元元。上年基本支出831775.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74%,调资是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8,516.92元,占基本支出的7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35,898.89元,占基本支出的23.06%。编制内实有在职职工公务费按4500元/年/人计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58,836.64元。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0.00元,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318,869.24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9,967.40元,2209901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000,00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200,000.00元。上年项目支出4,790,224.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3.90%,原因主要在于2017年实施项目增大(重点规划馆项目)。

项目经费结余合计2649736.74元:亚微馆经费1640000.00元,地形图测绘费1000000.00元,零余额户转专户规划馆工作人员工资及税款9052.02元, 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经费(临财建发〔2017〕100号)0.74元,规划馆讲解员及综合管理员工资(临财建发〔2017〕169号)683.98元。项目经费结余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设计方未提交规划成果和部分资金2017年12月底才拨入,未能及时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83,194.3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8.41%。与上年对比增加290.08%,调资、2017年实施项目增大(重点规划馆项目)是增加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4,366.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0%。上年5,479,840.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96%,调资、2017年实施项目增大(重点规划馆项目)是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4%。主要用于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部分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6,8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19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

4. 城乡社区支出8,842,27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4%。主要用于规划设计费、城规委会相关费用、城乡规划工作开支及规划馆讲解员及综合管理员工资等方面。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7%。主要用于孟定口岸新城、临沧市中心城区东部拓展规划编制、地形图测绘及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部分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193,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部分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524.69元,完成预算的4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0,000.00元,决算为37,286.69元,完成预算的37.2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0.00元,决算为28,238.00元,完成预算的56.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开支,公务出差、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2,949.81元,2017年决算减少37,425.12元,下降3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130.81元,决算减少28,844.12元,下降43.62%;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6,819.00元,决算减少8,581.00元,下降23.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差、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86.69元,占56.90%;公务接待费支出28,238.00元,占43.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86.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286.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186.80元,上年119,738.55元,与上年对比上升431.31%,主要原因在于新购入城规委会办公室设备、工会费等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600.00元、2120101行政运行635,586.80元(办公设备购置313,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1,472,524.90元,其中,流动资产5,735,062.26元,固定资产1,120,788.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4,086,872.24元,无形资产529,801.5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785,235.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890.00元。核销无偿划拨临沧市公车办越野车1辆(云SC9918),账面原值、核销金额259,2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472,524.90

5,735,062.26

1,120,788.90


357,706.00


763,082.90


54,086,872.24

529,801.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9,968.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96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0,557,868.40

10,557,868.40

9,307,868.40

0.00

1,250,000.00

0.00

10,059,968.40

10,059,968.40

8,809,968.40

0.00

1,250,000.00

0.00

货物

387,868.40

387,868.40

387,868.40

0.00

0.00

0.00

359,968.40

359,968.40

359,968.40

0.00

0.00

0.00

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服务

10,170,000.00

10,170,000.00

8,920,000.00

0.00

1,250,000.00

0.00

9,700,000.00

9,700,000.00

8,450,000.00

0.00

1,250,000.00

0.00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科学编制城乡规划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临沧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成了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天颐茶庄五星级酒店周边环境提升打造规划,滇缅铁路遗址园规划,永德湖滨城市规划,沧源县城和永和口岸岸城一体化规划、镇康县城和缅甸老街两城一体化规划、孟定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凤庆锦绣茶王古茶树村庄保护规划,8县区拟打造一批独具临沧特色的鲜花盛开村庄,其中自然村24个、街道13条、广场4个的规划设计。

(2)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高效落实。一是完成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亚微中心规划设计,文伟客运枢纽规划,东二环线、西二环线的线路选型、断面设计,中心城区环卫设施及公厕布点规划、民族街区及风貌控制规划,中心城区旅游综合体策划方案;二是开展了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临沧中心城区东部拓展规划,勐拓物流枢纽规划,云凤一体化规划;三是全市城市规划区外的66个乡镇,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了市县乡联合技术审查。其中通过市级审议46个;四是配合市铁建办完成临沧中心城市轨道交通路网规划,配合机场办开展了临沧机场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配合临翔区年底前完成主城区精品街区规划设计;五是完成临沧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孟定新城62平方公里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六是完成城市规划建设任务,11月6日开始运行,日均参观人数近400人次。

(3)抓好城乡规划编制修改提升完善。完成凤庆、镇康、沧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启动云县、双江、永德、耿马总规修改工作,开展7县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规划,完成2017年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50个,沿边村寨规划317个(沧源172个,耿马73个、镇康72个),安置点规划60个;云县、双江县、沧源县启动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新村、重要交通沿线村庄、重点旅游区及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11个知名茶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

2.全面加强规划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许可。严格执行市城规委议事规则,严格规划项目审查审批。全年共召开城规委专家技术审查会议27次,审查规划项目71个。召开市城规委会议8次,办公会5次,审议通过规划45个、建设项目20个。2017年审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5(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42件,私人住宅建设133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54件。二是严格批后管理。严格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加强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开工作,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对规划审批、规划实施、规划核实进行全面公开。严格规划核验制度,加强批后管理,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开展项目实地查勘523户,建筑放、验线329件次;三是严格规划执法。全市普查违法建筑面积130.56万平方米,年内年查处69.43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60.28%。超额完成省级要求累计查处比例不低于50%、市级不低于53%的年度目标任务;查处主城区违法建设84户(罚款处罚2户28.33万元,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82户);拆除临都上城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筑(占用小区公共用地)109户,面积约5500平方米。积极做好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建违规建设清理整治有关工作。核实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变化图斑,共变化图斑50个,涉及面积52.21公顷。开展行政应诉1件次,办理行政复议22件次,办理群众来访110件次,办理网络信访5件次,调处建房纠纷4件次。共办结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四是完善制度措施。先后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选聘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全覆盖,全市行政村936个,共配备专管员1224人(其中行政村937人,自然村人331)。

3.积极创建特色小镇。一是邀请省级专家实地调研指导,完成博尚镇、茂兰镇等2镇,古墨、芒团、勐卡、碗窑、斗阁、石洞寺6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二是完成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沧源翁丁葫芦小镇,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双江勐库冰岛茶小镇、临翔昔归普洱茶小镇、凤庆鲁史茶马古文化小镇、南美拉祜风情小镇、凤庆滇红小镇等6个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双江县勐库镇被列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临沧城和永德县被列为云南省生态修复城市补修试点,临沧城和沧源县被列为云南省城市设计试点。

4.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方式,确保实践活动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做到中央精神必学、系列讲话必学、党纪党规必学。二是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每周五例会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学习、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学习内容列入了2017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城乡规划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两不误、两促进。完善、修订了勤政廉洁、群众信访、公务接待、资产管理、请销假、学习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利用支部活动、观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年内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1次,专题研讨4次,局领导讲党课4次,局党组主要领导集中开展廉政谈话1次,局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廉政谈话8次。年内局机关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也没有任何人员受到处罚。三是积极为挂钩村办实事做好事。进村开展了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综治维稳大下访活动,年内补助挂钩村资金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年末,向临沧市财政局暂借临沧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款40790000.00元、地形图测绘费(孟定新城、市中心城区、东部拓展)2000000.00元。已拨出工程款合计为39785119.24元,余额为3004880.76元。2017年收付在同一科目“其他应付款”中反映,2018年已做账务调整,即付调在“其他应收款”中反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401111

2017年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