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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质量技术监督局    时间:2018-09-07 17:2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42201000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技术发展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强市战略;构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

3.负责产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产品(不含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4.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5.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制定、修订、发布地方规范;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标准的实施及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6.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和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检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8.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工作,开展打击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违法行为。

9.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工作。

10.指导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11.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标准引领。以标准引领质量发展。

2.狠抓质量提升。以质量铸就品牌之魂。

3.狠抓品牌建设。以品牌供给拓展市场。

4.狠抓安全监管。以严监管保障安全生产。

5.狠抓技术服务。以质量服务促进跨越发展。

6.狠抓质量项目。以项目建设推动质量发展。

7.狠抓队伍建设。以建强质监队伍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法规稽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206,46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7,212.86元,占总收入的84.90%;其他收入1,239,250.00元,占总收入的15.1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827,11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7,780.09元,其他收入增加859,335.31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2017年积极主动向省质监局争取项目资金,省质监局拨款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969,413.12元。其中:基本支出5,637,212.86元,占总支出的70.74%;项目支出2,332,200.26元,占总支出的29.26%。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498,481.03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37,212.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8,586.13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80,769.60元,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56,443.26元,占基本支出的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2,200.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105.10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1,140,0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综合管理、质量兴市战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工作、认证认可管理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经费。

2.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综合管理、质量兴市战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工作、认证认可管理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经费。

3.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国家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工作经费。

4.标准化管理支出4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凤庆县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等标准化工作经费。

5.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物支出612,200.26元,主要用于质量发展(质量强市战略)、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7,21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1%。与上年对比增加685,644.7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1,32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4%。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二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原渠道发放退休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3,85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单位)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9,1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4,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439.45元,完成预算的35.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63.45元,完成预算的1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76.00元,完成预算的73.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1,321.22元,下降52.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838.22元,下降8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83.00元,下降15.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比2016年减少了3辆,只保留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大幅度减少;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63.45元,占19.60%;公务接待费支出44,576.00元,占80.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63.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63.4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5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5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443.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004.3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产总额为14,462,617.59元,其中流动资产1,022,434.20元,固定资产13,440,183.3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4,396.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6,4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89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62,617.59

1,022,434.20

13,440,183.39

10,091,168.63

360,376.00

0

2,988,638.7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6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97,953.44

62,064.28

62,064.28



35,889.16

89,214.00

59,264.00

59,264.00



29,950.00

货物

41,130.00

25,200.00

25,200.00



15,930.00

33,350.00

22,400.00

22,400.00



10,950.00

工程

56,823.44

36,864.28

36,864.28



19,959.16

55,864.00

36,864.00

36,864.00



19,000.00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紧扣临沧“十三五”规划、“六大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部署,突出产品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两个重点,推动出台《加快推进临沧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优化和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强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加强标准化工作基础能力建设“五大任务”;启动临沧坚果生产技术地方规范制定,构建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签订《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加强中期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沧源国家有机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和凤庆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完成云南山水、临沧云澳达、凤庆杰鸿、临翔南美4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和美丽乡村试点项目的申报;临翔南华蔗渣替代全煤燃烧发电项目通过省质监局审查并推荐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测服务获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全市167家企业1038种产品的331项标准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自我声明,云南锗业承担制修订的《太阳能电池用锗衬底片》国家标准和《锗精矿》《锗粒》行业标准通过省局审查获得230,000.00元的资金奖励,对全市推行标准化,用标准规范生产,用标准主导市场,用标准引导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围绕质量强市战略意见,推动出台《临沧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临沧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7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农业、工商、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高质量通过省首次对市质量工作考核,同时通过市考评办把质量工作纳入了《临沧市2017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突出企业主体提升产品质量,突出项目监督提升工程质量,突出旅游市场提升服务质量,突出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打好质量宣传动员、质量攻关整治、质量走廊创建、质量管理奖评选和质量工作考核等“组合拳”,把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推进“四个质量”提升的关键措施,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发布《2016年临沧市质量状况报告》,8县(区)先后出台质量强县(区)意见、召开质量强县(区)大会,全面开启了质量工作新局面。

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临沧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按照“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梯次推进、整体提升”的要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完成《临沧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临沧市名牌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修订,积极组织企业及各类组织积极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质量走廊创建示范单位,6家企业7个产品获云南名牌,11家单位获云南质量走廊称号,4家企业通过市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现场评审,11家企业12个产品通过临沧名牌现场评审;博尚菜籽油继永德芒果之后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和永德诃子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形式审查;大力推进凤庆、沧源“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工作,双江县获批云南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完成全国滇红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省级验收,不断提高了临沧产品、临沧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使“临沧制造”“临沧品牌”大放异彩。

4.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突出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两个安全”,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要求,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成《临沧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在临翔区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电梯行业)安全应急演练;集中清理特种设备,注销、报停设备661台,其中淘汰临翔建成区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台;推进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与22户企业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安全责任书》,电梯参保数达130台;深入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电梯安全攻坚“回头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织检查组55个,现场检查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524家、设备2079台(套),排查一般隐患257起,完成整改257起;全面对双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对8县(区)特种设备安全实现工作督查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市注册登记设备5238台(套)、各类气瓶约计8万余只。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严格监督抽查,抽查356户企业49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90.2%,风险预警监测农用地膜产品13个;严格日常巡查监管,对全市3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强化日常巡查,指导生产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专项整治力度,大力开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材产品、“地条钢”、电线电缆等专项整治,摸排企业40余家,未发现“地条钢”生产企业及地条钢所需中频炉、工频炉等设备;检查电线电缆3C获证生产企业1户、销售及使用电线电缆单位110余户,抽取电线电缆产品18批次、合格14批次。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34家企业获得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水泥、人造板、复混肥、饲料粉碎机、脂松节油等产品生产企业12家,纸包、塑包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2家。

5.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问题和服务要求,制定2017年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服务”活动方案,干部职工先后分60余批次深入8县区市场监管局、47家企业、11户挂钩帮扶户,现场指导基层局推进质量强县(区)、加大品牌建设,解决各类质量问题21个,落实帮扶资金10万余元;举办各类标准化、计量、3C认证执法等质量培训班8期,指导云县、永德和镇康3县市场监管局150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现场评查执法案卷13件,集中培训执法人员80人次,一线执法指导56人次,因地制宜强化质监服务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全面加强“一流人才队伍、一流设备能力、一流管理体系、一流环境条件、一流服务质量”建设要求,推动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凤庆、双江2个分中心建成挂牌并投入使用,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实现新提升;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物流行业清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专项整治,市医院司法鉴定、市公安局、镇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家单位先后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采取“检查+检验”的方式,检查检定各类衡器17778台(件)、不合格数为285台(件),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86%,检查122家加油站594台加油机(1188 支加油枪),检验食用油、化肥、饲料、农膜等定量包装商品120个批次,处理计量违法行为14起,打好了质监“技术牌”、念好了质量“服务经”,营造了良好的质量发展环境。

6.深入各县区工业园区、“五网”重点工程现场,督促各类企业扎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培训、指导、帮助、服务、监管等措施,多管齐下,使企业牢固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履行好抓质量、创品牌、保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建材产品、春季农资、消费品等执法打假行动,有力落实“双打”“质检利剑”等行动,全市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质量违法案件180起;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数据库,建立双随机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新增企业信用档案56户,主动向社会承诺计量、公示标准等质量安全责任,公布产品质量承诺书21份、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7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激发了质量提升的活力。

7.依据质量强市战略意见、“十三五”质量强市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突出质监系统国家级、省级的扶持方向和重点,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培育、申报管理,建立质量发展、质量提升、安全监管、技术机构等质量建设项目38个,获得了省质监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国家级、省级质量建设项目纷纷落户临沧,圆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形成了推动临沧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8.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和“基层党建提升年”建设,增设1个机关支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定,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四风”治理、巡视整改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管理要求;修订完善29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强化谈话提醒教育、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坚持从小事、具体事抓起,盯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从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出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质量强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42201111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07035625869.xls